涉嫌拒絕、阻礙執法,紫天科技被立案調查

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4-10-28 08:50:25 熱度:6

導讀: 10月27日晚,紫天科技發布關於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 公告顯示,近日,中國證監會對紫天科技拒絕、阻礙執法行爲立案調查,立案對象除紫天科技外,還有公司現任董事...

10月27日晚,紫天科技發布關於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

公告顯示,近日,中國證監會對紫天科技拒絕、阻礙執法行爲立案調查,立案對象除紫天科技外,還有公司現任董事長兼董祕宋慶、總經理李琳、財務總監李想等相關人員。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紫天科技已被福州市公安機關刑事立案,案由是“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账簿、會計報告”。

已多次不履行信披義務被監管“點名”

記者梳理公告發現,這已是近一年來,紫天科技第三次被監管部門立案。

2023年11月14日,紫天科技公告顯示,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今年9月6日,紫天科技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再次依法決定對其立案調查。值得一提的是,對於該立案事項,紫天科技未主動及時披露,而是由深交所以《關注函》的形式催促其進行披露從而被市場得知。

除此之外,今年紫天科技還因延遲披露年報季報、未及時披露業績預告等被監管頻頻“點名”。但公司管理層似乎無動於衷,持續“擺爛”。

2024年5月6日,深交所向紫天科技發出《年報問詢函》,就2023年三季報營業收入高於全年營業收入等事項向公司進行問詢。函件發出後,紫天科技連續多次延期回復交易所下發的年報問詢函,且至今仍未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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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8日,深交所向紫天科技下發《關注函》,指出深交所多次聯系並要求公司及董事長宋慶配合監管、如實完整回復此前下發的年報問詢函,並履行相應信披義務,宋慶先後以個人身體不適、不負責具體回函工作等爲由拒絕實質性溝通。

據了解,福建證監局2024年第二季度起對紫天科技开展現場檢查,要求公司報送財務账證等相關資料。但紫天科技及董事長宋慶、總經理李琳、財務總監李想等相關人員多次無正當理由不按要求報送相關資料,不履行配合義務,嚴重影響檢查、調查工作开展。

此外,福建證監局還曾於2023年12月對紫天科技及其控股股東未及時披露股票凍結事項作出行政處罰。

截至今年6月12日,紫天科技公告稱,控股股東安常投資被司法凍結數量2997.90萬股,佔其所持公司股份數量比例達到94.96%。

根據公开信息,紫天科技原名南通鍛壓,於2011年在創業板上市。2018年,紫天科技开始從傳統的鍛壓設備研發制造向互聯網廣告業務轉型,但業績並不穩定。

2019年至2022年,紫天科技合計實現歸母淨利潤9.55億元,但僅2023年一年歸母淨利潤就巨虧超12億元。今年半年度報告顯示,公司上半年實現歸母淨利潤1193.82萬元,同比減少89.68%。

記者了解到,中國證監會在對紫天科技拒絕阻礙執法行爲立案的同時,還對紫天科技2023年審計機構北京亞泰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北京亞泰)拒絕阻礙監管執法行爲立案調查,立案對象除北京亞泰外,還有該所相關責任人員。

監管“亮劍”

對違法行爲零容忍

配合證券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調查是證券市場經營主體的基本義務。

證券法明確規定:中國證監會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監督檢查、調查職權,被檢查、調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不得拒絕、阻礙和隱瞞;對拒絕、阻礙檢查、調查的行爲,證監會將依法予以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處罰,並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紫天科技與北京亞泰拒絕向證券監管部門提供檢查所需文件資料,不配合監管執法的行爲,是對證券市場秩序的公然破壞,還涉嫌觸犯刑法構成犯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一規定: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账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國證監會主席吳清在2024陸家嘴論壇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講中指出:“必須把強監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法治化的軌道上不斷完善監管、加強監管……對各類證券違法犯罪行爲要依法從嚴打擊,切實維護市場的公开公平公正。”

監管部門及時、果斷、依法“亮劍”,正是維護市場公开公平公正的最佳實踐,也是我國資本市場健康繁榮發展和投資者合法權益最有力的重要保障。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紫天科技與北京亞泰不法行爲在行政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的協同打擊下,最終都將被嚴厲查處。

作者: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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