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4-03-14 16:50:13 熱度:19
現場檢查的威懾力仍在持續強化。
在年內“申報即擔責”的屢次強調下,證監會主席吳清在兩會記者會的發言中表示,下一步要成倍地大幅地增加現場檢查的覆蓋面,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的线索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以此倒逼發行人進一步提高申報質量,也倒逼中介機構提高執業和服務水平,做到勤勉盡責。這無疑給擬IPO企業又上了一圈“緊箍咒”,全行業也正嚴陣以待,努力提高執業水平。
近日,在證監會黨委擴大會議上,吳清強調要依法從嚴監管市場,抓緊謀劃嚴把IPO入口關,堅決打擊財務造假、欺詐發行、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爲,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今年1月,海通證券就因沃得農機IPO“一查就撤”,被監管予以警示。對於有問題的撤回項目,事後追責已成常態,一撤已不能了之。
在近期“一查就撤”現象有所改善的情況下,2024年首批IPO現場檢查的名單也已落地,分別是恆達智控、城建設計,保薦機構分別爲中信建投、中信證券。恆達智控是由內地和香港兩地上市的鄭煤機分拆出來的擬IPO企業,城建設計此前已在港股成功上市,此次選擇再战A股。目前,兩家企業的現場檢查結果還未公布。
“一查就撤”現象有所改善
據統計,2022年隨機抽取的四批擬IPO企業現場檢查名單共有24家,2023年隨機抽取的三批擬IPO現場檢查企業共有17家,截止目前,2024被抽中現場檢查的第一批企業有2家,分別是恆達智控、城建設計。
從現場檢查的數據來看,2022年至今被抽中現場檢查的53家企業中,在現場檢查後終止的有24家,佔比45.28%。對比2021年的數據,不難發現在監管各項政策的出台和從嚴治理下,“一查就撤”的現象有所改善。2021年,46家首發企業被抽中現場檢查,33家企業IPO終止,其中31家主動撤回,2家審核未通過,佔比71.74%。
上述24家“一查就撤”的企業是中恆寵物(安信證券)、規劃總院(安信證券)、永林電子(東莞證券)、芯微電子(國金證券)、索迪龍(國泰君安)、科都電氣(國泰君安)、中鼎恆盛(國泰君安)、發達控股(國元證券)、壹物科技(海通證券)、羊絨世家(海通證券)、峻和科技(華泰聯合)、晶禾電子(民生證券)、新陸精密(民生證券)、恆業微晶(民生證券)、江蘇誠豐(民生證券)、華慧能源(平安證券)、武漢藍電(長江承銷保薦)、清大科越(長江承銷保薦)、大成精密(招商證券)、英創力(招商證券)、憶恆創源(中金公司)、新大禹(中信建投)、輝芒微(中信證券)、江蘇博濤(中信證券)。
哪些投行爲上述企業保薦,也成了市場關注焦點。據記者梳理,民生證券(4家)、國泰君安(3家)、安信證券(2家)、海通證券(2家)、長江證券承銷保薦(2家)、招商證券(2家)、中信證券(2家)、東莞證券(1家)、國金證券(1家)、國元證券(1家)、華泰聯合(1家)、平安證券(1家)、中金公司(1家)、中信建投(1家)擔任了上述企業的保薦機構。
主動撤回也難逃事後追責
隨着檢查力度的不斷加大,不少企業直接選擇“一撤了之”,但主動撤回也往往難逃事後追責。
1月8日,海通證券被出具書面警示,保代陳城、景煬被通報批評。證監會對海通證券保薦的沃得農機展开現場檢查時,發現海通證券及兩保代未就實控人所持股權凍結情況,而持續履行盡職調查職責並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對關聯方資金拆借披露的准確性未予充分核實;未對發行人會計基礎不完善、內部控制不規範的情形予以充分關注;未經同意改動招股說明書。
“現場檢查引發的撤回,一部分是由於存在瑕疵問題經不起細查,所以‘一查就撤’的事後追責,受罰的通常是項目的保代。財務造假並沒有市場想象的那么頻繁。”某華南地區的資深投行保代告訴記者。
2023年至今,清大科越、科都電氣、大成精密這三家在被抽中現場檢查後主動撤回的IPO企業,其保薦機構和相關保代已收到監管處罰。
2023年12月,長江證券承銷保薦的張新楊、王海濤作爲清大科越IPO的保代,被予以監管警示。根據現場檢查與反饋回復,兩保代存在對發行人財務內控事項盡職調查不充分、未能督促發行人在申報前對內控不規範事項充分整改與披露;核心技術人員認定的相關核查程序不到位;對發行人信息披露質量、會計處理准確性、公司治理規範性的核查把關不足等違規行爲。
2023年11月,國泰君安與保代徐巍、洪華忠被監管書面警示,事涉科都電氣IPO。上述機構與保代在保薦發行人首發上市過程中,未充分核查並督促發行人及時整改財務內控不規範情況;對在建工程合同管理合規性核查不到位;對發行人的研發費用核查不到位;對發行人勞務外包規範性核查不到位。
2023年9月,招商證券與保代陸遙、劉興德被書面警示,事涉大成精密IPO。在开展現場檢查後,監管部門發現招商證券及兩保代未對發行人收入相關內部控制不規範及整改情況、收入確認依據進行充分核查;對發行人部分會計科目核算規範性、列報准確性執行的核查程序不到位。
從證監會通報的綜合分析來看,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確、內控控制制度執行有效性不足、會計處理不恰當,是被抽中現場檢查後,大量企業選擇主動撤回IPO申請的主要原因。而中介機構未盡責的行爲,也主要圍繞在核查程序不到位和工作底稿記錄不規範兩大類問題上。
要成倍、大幅增加現場檢查的覆蓋面
近日召开的兩會記者會上,證監會主席吳清表示,目前,證監會對在審企業進行現場檢查,交易所也進行現場督導,但是現場檢查和現場督導的覆蓋面還非常有限,下一步要成倍大幅增加現場檢查的覆蓋面,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的线索進一步加大查處的力度,堅持申報就要擔責,以此倒逼發行人進一步提高申報質量,也倒逼中介機構提高執業和服務水平,做到勤勉盡責。
至此,已是年內第五次公开重申“申報即擔責”,可見對於投行執業質量的嚴要求。
去年11月,證監會就對修改《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公开徵求意見。
現場檢查作爲IPO全鏈條監管的重要手段及書面審核問詢的有效補充,對督促發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引導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提高執業質量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從制度運行情況看,當前檢查中還存在個別檢查對象隨意撤回發行申請或消極配合檢查工作等情形,需要進一步強化“申報即擔責”要求,壓實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
在幾年前就被提到的“申報即擔責”,又一次在《檢查規定》中被提出,並說到要強化。
《檢查規定》中提到,對於檢查後申請撤回、檢查中多次出現同類問題、拒絕阻礙檢查等行爲,已進行了更爲嚴格的制度約束。最近二十四個月內,檢查對象、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或其相關責任人員因現場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被採取行政監管措施或自律監管措施等,本次現場檢查又發現同類問題且性質嚴重的,證監會及交易所可以從重進行處理。
值得關注的是,“免檢期”規定將被取消,這意味着即便IPO企業撤回申報材料,也將繼續被執行檢查。
責編:史健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
(來源:財聯社)
標題:今年首批IPO現場檢查落地兩頭部券商,全行業嚴陣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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