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陽光電源董事長曹仁賢:建議穩定可再生能源發電電價

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4-03-06 16:52:06 熱度:12

導讀: 電力市場交易機制作爲推動電力市場發展和優化資源配置的重要手段,受到了廣泛關注。2024年兩會,不少代表及委員就完善我國電力市場交易機制建言獻策。 3月6日,時代財經從全國人大代表、陽光電源董事長曹仁...

電力市場交易機制作爲推動電力市場發展和優化資源配置的重要手段,受到了廣泛關注。2024年兩會,不少代表及委員就完善我國電力市場交易機制建言獻策。

3月6日,時代財經從全國人大代表、陽光電源董事長曹仁賢處獲悉,今年全國“兩會”,曹仁賢帶來兩份建議,分別是《關於穩定可再生能源發電電價的建議》和《關於擴大自愿減排交易範圍,進一步健全完善碳市場的建議》。

全國人大代表、陽光電源董事長曹仁賢

曹仁賢表示,近年來我國可再生能源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發展成績,其中光伏產品已成爲我國出口“新三樣”之一。但現行的電力市場交易機制主要針對常規火電機組制定,沒有體現可再生能源發電特性,可再生能源投資面臨較大的不確定性。

“由於風光等可再生能源項目是一次性固定資產投入,企業按照項目投產時上網電價測定收益並做投資決策、償還貸款、繳納稅費。在完備的電力市場機制建成之前,存量項目大比例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電價必將發生波動,初始投資收益邏輯不能成立,也影響未來新增項目投資信心。”曹仁賢稱。

對此,曹仁賢提出兩項建議。

一是穩定可再生能源發電電價。建議針對存量可再生能源項目,嚴格執行國辦函〔2022〕39號及發改能源〔2019〕19號的規定,按項目核准時國家及當地規定的上網電價籤訂長期固定電價購售電合同(不少於20年),並確保項目所發電量全額上網;針對2024年及以後的新建項目,建議每年根據各地區可再生能源項目度電成本加配套儲能成本及合理收益原則核定當年新建項目的發電上網價格,和各地煤電價格脫鉤,其中合理利用小時數內電量以核定電價籤訂購售電合同(不少於20年),超合理利用小時數外電量參與市場化交易。

同時,建議相關部門加大對各省新能源電價政策的監管,定期組織核查,及時糾正各省新能源項目電價新政策有悖於原有政策的情況,促進新能源可持續投資。

二是加快綠電綠證交易市場建設。當前國內綠電交易仍以自愿交易市場爲主,存在交易量小、交易價格低等問題。配額制的強制交易市場和自愿交易市場並行將是綠電綠證交易市場未來發展的趨勢。因此,建議加快完善全國統一的綠電綠證及交易管理機制,推進綠電綠證交易市場走向成熟,適時建立“配額制+綠證交易”制度,釋放綠電供需雙方發展潛力。

在《關於擴大自愿減排交易範圍,進一步健全完善碳市場的建議》中,曹仁賢也立足於當前我國碳市場所面臨的挑战提出三項建議。

曹仁賢表示,目前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市場雖已重啓,但CCER方法學的發布數量較少,大量碳減排項目未參與碳市場;控排企業可使用CCER抵銷碳排放配額清繳的比例較低,市場主體參與碳市場自愿交易的積極性較差,碳市場活躍度偏低;民間市場主體缺乏參與碳市場自愿交易的途徑,且可參與的交易品種和管理制度不明確;缺乏有效運用全國碳市場應對歐美碳關稅壁壘的政策研究和措施,增加了出口貿易的碳風險;國內綠電、綠證市場與碳市場脫節,需求潛力激發不足。

由此,曹仁賢建議,一是擴大自愿減排交易覆蓋範圍,積極鼓勵民間市場主體交易;二是堅持碳市場制度的守正創新,進一步健全完善全國碳市場;三是適度提高全國碳市場控排企業每年可使用CCER抵銷碳排放配額清繳的比例,加強綠電、綠證與碳市場的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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