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男子操縱股票倒虧2.17億

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4-12-07 16:50:13 熱度:4

導讀: 近日,證監會最新公布多則行政處罰書。其中一則行政處罰書顯示,2019年9月至2023年3月之間,現年65歲的王志恆控制使用账戶組集中資金、持股優勢連續买賣“東傑智能”,影響“東傑智能”股票價格和交易...

近日,證監會最新公布多則行政處罰書。其中一則行政處罰書顯示,2019年9月至2023年3月之間,現年65歲的王志恆控制使用账戶組集中資金、持股優勢連續买賣“東傑智能”,影響“東傑智能”股票價格和交易量。截至2024年3月14日,账戶組持股297.3萬股。

經計算,王志恆账戶組交易“東傑智能”虧損共計2.17億元。證監會決定:對王志恆操縱“東傑智能”股票的行爲,責令王志恆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東傑智能”,並處以200萬元罰款。

另一則行政處罰書顯示,2021年3月至當年10月期間,現年32歲的朱澤宇先後操縱“通潤裝備”“達意隆”等23只股票的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經測算,違法所得爲819.34萬元。證監會決定:合計沒收朱澤宇違法所得819.34萬元,並處以2658.71萬元的罰款。

操縱“東傑智能”虧超2億元

65歲王志恆被罰款200萬元

證監會處罰決定書披露,王志恆,男,1959年3月出生,住址位於深圳市南山區。

王志恆於2019年9月20日至2023年3月3日(以下簡稱操縱期間)控制使用本人及他人等31個證券账戶(以下簡稱账戶組)交易“東傑智能”股票。

操縱期間,王志恆控制使用账戶組集中資金、持股優勢連續买賣“東傑智能”,影響“東傑智能”股票價格和交易量。具體情況如下:

(一)王志恆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交易“東傑智能”股票

操縱期間,账戶組期初持有“東傑智能”0股,期末持有5866.9萬股,累計买入5102.6萬股,金額9.89億元,累計賣出2777.9萬股,金額4.13億元;“東傑智能”股價從14.01元(後復權,下同)上漲至20.31元,漲幅44.96%。2020年8月25日,股價最高達到32.92元,漲幅136.97%。

操縱期間,账戶組在112個交易日申买量排名第一,128個交易日买成交量排名第一。账戶組在256個交易日存在买入成交,账戶組买成交量佔市場總买入成交量比例超過10%的有99個交易日,超過20%的有47個交易日,超過30%的有18個交易日,於2020年2月3日達到最高的54.21%。操縱期間,账戶組在36個交易日申賣量排名第一,在56個交易日賣成交量排名第一。账戶組在186個交易日存在賣出成交,账戶組賣成交量佔市場總賣出成交量比例超過10%的有38個交易日,超過20%的有20個交易日,超過30%的有7個交易日,於2020年9月22日達到最高的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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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縱期間,账戶組日均持有“東傑智能”4756.8萬股,佔流通股股本比例均值爲15.25%,佔總股本比例均值爲14.04%。其中,超過流通股股本比例5%、10%和15%的交易日分別爲774日、740日和687日,於2021年7月27日至8月4日持股比例最高,佔流通股比例爲18.51%。

(二)王志恆通過連續交易影響“東傑智能”的交易價格和交易量

2019年9月20日至2020年1月23日,账戶組競價买入881.2萬股,买入成交金額1.55億元,賣出250.2萬股,賣出成交金額5314.1萬元。期間账戶組大宗交易买入220萬股,成交金額4081萬元。截至2020年1月23日,账戶組持股數量爲814.5萬股,流通股持股佔比達到5.73%。股價從13.93元上漲至22.87元,漲幅爲64.17%。

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7月31日,账戶組在65個交易日申买量排名第一,账戶組申买3219.5萬股,其中不低於賣一價或市價申买2455.3萬股,佔账戶組期間申买量的76.26%;账戶組競價买入成交2820.2萬股,其中不低於賣一價或市價申买成交2392.9萬股,账戶組競價买入成交量佔市場同期成交量的均值爲13.51%,單日最高爲54.21%。账戶組賣出成交697.6萬股,金額1.57億元。账戶組持股佔流通股的比例從2020年2月3日的7.04%上漲至7月31日的17.94%。股價從20.73元最高上漲至31.75元,漲幅爲53.15%。

其中,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28日,账戶組申买1184.9萬股,佔市場同期申买量的14.24%,其中以不低於賣一價或市價申买965.9萬股,佔账戶組期間申买量的81.50%;账戶組競價买入成交1113.7萬股,佔市場同期成交量的20.05%,其中以不低於賣一價或市價成交953.9萬股,佔账戶組期間买成交量的85.64%。“東傑智能”股價從20.70元(後復權)最高上漲至24.89元(後復權),漲幅爲20.24%,同期創業板綜指下跌17.09%,偏離度爲37.33%。

2020年8月3日至2023年3月3日,账戶組競價买入1401.2萬股,賣出1830.1萬股。截至2023年3月3日,账戶組持股數量爲5866.9萬股,流通股持股佔比達到14.99%。股價從31.89元下跌至20.31元,跌幅爲36.31%。

證監會表示,截至2024年3月14日,账戶組持股297.3萬股。經計算,王志恆账戶組交易“東傑智能”虧損共計2.17億元。

證監會認爲,王志恆在陳述申辯中認錯認罰,調查過程中配合較好,量罰已綜合考慮。證監會決定:對王志恆操縱“東傑智能”股票的行爲,責令王志恆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東傑智能”,並處以200萬元罰款。

控制48個账戶操縱23只股票

32歲朱澤宇被罰沒近3500萬元

證監會公布的另一則行政處罰書顯示,朱澤宇在2021年3月5日至10月27日期間,控制使用“郭某平”等48個證券账戶(以下統稱爲“账戶組”)先後操縱“通潤裝備”“達意隆”“綠康生化”“泰嘉股份”“數源科技”“國光股份”“美芝股份”“威星智能”“億利達”“廣聚能源”“中百集團”“廣百股份”“嶺南控股”“賽象科技”“新築股份”“深華發A”“張家界”“准油股份”“甘咨詢”“賽隆藥業”“棒傑股份”“徐家匯”“鄭中設計”共23只股票的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經測算,違法所得爲819.34萬元。

證監會認爲,朱澤宇的行爲違反《證券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所述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爲。

證監會指出,朱澤宇單只股票的操縱具有連續交易建倉、拉擡、出貨的操縱全過程特徵,屬於禁止的交易行爲。同時,本案不存在法定從輕、減輕情形。證監會已充分考慮當事人行爲期間、情節嚴重程度、社會危害性、配合調查及認錯態度等主客觀情況,量罰適當。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

一、對朱澤宇操縱股票獲利超過100萬元的,沒收其違法所得558.71萬元,並處以558.71萬元的罰款。

二、對朱澤宇操縱股票獲利不足100萬元或虧損的,沒收其違法所得260.63萬元,並分別處以100萬元的罰款,共計2100萬元。

綜上,合計沒收朱澤宇違法所得819.34萬元,並處以2658.71萬元的罰款。(來源: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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