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網紅打卡地”秀麗東方閉園,因爲什么?

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3-07-04 16:54:44 熱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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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麗東方園區。圖片來自秀麗東方微信公號

界面新聞記者 | 呂雅萱 趙孟

界面新聞編輯 | 劉海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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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聞編輯 | 劉海川

2023年7月1日,四川秀麗東方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秀麗東方)在其微信公號上發文稱,“秀麗東方扛過了三年疫情,卻因爲錦江區的營商環境和不講誠信,讓企業實在活不下去,宣布永久閉園”。截至目前這條信息閱讀量已超過10萬,引發廣泛關注。

秀麗東方是成都知名的旅遊打卡地。工商登記信息顯示,秀麗東方成立於2013年,注冊資本300萬元,法定代表人爲唐金華。秀麗東方公號上的一篇文章介紹,秀麗東方園區佔地1250畝,位於成都中心城區、三環路旁。“可以說這座四季如春、花开遍地、爲全國五大梅園之一的千畝生態園林,就在成都市民的家門口。”

近期,秀麗東方在其公衆號上發表多篇文章,介紹其與當地政府發生糾紛的來龍去脈。按照其說法,2011年4月,經錦江區政府招商引資,成都市農錦集體資產經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錦江區下屬資產管理公司)與秀麗東方籤訂《錦江區198地區農用地流轉協議》,將成都市錦江區198區域繞城高速內側約1250畝農用地流轉給秀麗東方,後者投資3.5億元用於打造現代農旅項目“秀麗東方生態農業觀光園區”。

秀麗東方需以2000元/畝、每5年遞增10%的方式支付土地流轉費,土地流轉期限從2011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0日。除了要支付土地流轉費,公司還以6000元/畝的價格,支付給了錦江區政府共計750萬元的青苗補償費。

7月3日,秀麗東方一位管理層人員告訴界面新聞,在2011年的土地流轉協商中,錦江區政府給到秀麗東方共計170多畝的“紅斑”(即土地性質爲建設用地)土地指標,在“紅斑”土地區域內,公司可以搭建臨時建築和休闲娛樂設施,开展園區的經營活動,但在2019年沒有告知公司的情況下,收回了全部的“紅斑”土地指標。此外,根據相關政策文件,錦江區政府還應該返還秀麗東方上交的750萬青苗補償費、給予土地流轉費用補償、批准建設用地指標等,但在經營過程中,秀麗東方的這些政策性申請一直未獲批復,園區內自行搭建的臨時建築物被拆除,招商承諾未兌現,企業經營陷入困難,與當地政府的矛盾逐漸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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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聞獲悉,秀麗東方與當地政府的矛盾由來已久。錦江區政府辦一位工作人員回應稱,目前區政府領導正在處理秀麗東方閉園的有關事宜,“都是涉密的信息”,辦公室並不知曉進展和詳情,也不清楚是否有進一步的信息對外發布。該辦另一位人士則表示,將記錄下記者詢問的問題,並向領導反饋。

秀麗東方提供的一份錦江區政府文件顯示,針對土地流轉期不低於10年(從2010年开始計算)的現代農業項目,在企業足額支付當年土地流轉費且不低於初次流轉費的前提下,政府需要全額補貼企業方支付的青苗補償費,並在流轉期前5年內,給予企業每年每畝1200元的土地流轉費用補償。

“青苗補償費和土地流轉費補貼加起來一共有1500萬元,錦江區政府至今沒有兌現。”前述秀麗東方管理層人士說。

此外,他稱籤訂土地流轉協議時,錦江區政府口頭承諾給秀麗東方提供流轉土地之外的附屬設施用地(管理和生活用房、倉庫用地等)。到了2013年6月,秀麗東方多次向錦江區政府申請附屬設施用地,用於當年10月的开園經營准備,但相關部門只口頭答復“先搞起來再說”“邊建邊批”,後續並未給秀麗東方提供附屬設施用地指標。

這位人士稱,在沒有得到附屬設施用地指標的情況下,秀麗東方在園區內的10.52畝農用地上搭建了部分臨時建築物,但後來被拆除。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年作出的一份行政裁定顯示,2018年5月16日,成都市錦江區城市管理和園林綠化局向三聖街辦發出關於配合對秀麗東方景區內違法建設實施斷水工作的函(以下簡稱配合實施斷水工作函),主要內容爲:原成都市規劃執法監督局已對三聖轄區秀麗東方景區內違法建設依法進行查處,並作出強制拆除決定,按照《成都市城鄉規劃條例》第六十八條相關要求,請你單位協調相關單位於5月21日對秀麗東方景區內進行斷水氣工作。

三聖街辦收到上述函件後,於2018年5月16日向成都市錦江區三聖街道幸福社區居民委員會發出配合實施斷水工作函。之後,幸福社區實施了對秀麗東方景區的斷水工作。

秀麗東方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認爲三聖街道辦濫用職權、超越職權、程序違法對秀麗東方斷水系嚴重違法,錦江區政府作出的11號復議決定錯誤,請求撤銷;確認三聖街道辦於2018年5月6日作出的配合實施斷水工作函違法,並予以撤銷;責令三聖街道辦消除影響,協調相關單位恢復對秀麗東方景區的供水。

不過,此案經過一二審程序,法院均認爲,三聖街道辦的行爲“其本身不對秀麗東方投資管理公司產生實際影響,該行爲不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秀麗東方投資公司的訴訟請求均被駁回。

2021年前後,天府新機場高速公路、成自高鐵、天府綠道三項工程的建設需要佔用秀麗東方園區內部分土地。當年7月,錦江區住建和交通局牽頭召开“秀麗東方園區涉項目建設交地溝通會”,對秀麗東方建設交地補償事宜進行協商。

前述秀麗東方管理層人員說,此次會議上雙方協定,錦江區政府支付給秀麗東方3000萬土地補償款,而“爲了把此前的矛盾一次性解決”,協議中附加了多項錦江區政府扶持秀麗東方發展的條款。秀麗東方於2021年7月30日交付施工用地。

此次溝通會的會議紀要文件顯示,雙方協定的附加條款包括:農錦公司(錦江區下屬資產管理公司)同意秀麗東方延遲支付2018年7月至2022年7月欠繳的土地流轉費用,二者達成訴訟和解;秀麗東方撤回對錦江區綜合執法局的司法訴訟;區政府相關單位與秀麗東方籤訂投資服務協議,秀麗東方申請扶持款;區政府相關單位對秀麗東方提供土地建設運營相關的業務扶持等。

秀麗東方發布在公衆號的文章稱,近3年來,公司向錦江區委書記陳志勇反映情況、尋求幫助共去信20余封,雖然他也派區委副書記吳斌協同相關部門多次开會懇談,但最終反映的問題不僅沒有得到落實解決,“反而遭來區上稅務和綜合執法等各部門的‘體檢’和‘關心’”。

2022年12月,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分局以“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傳喚該秀麗東方管理人員。秀麗東方管理層人士稱,傳喚理由是此前秀麗東方在園區10.52畝農用地上搭建臨時建築物,但他對這一指控不予認同,“錦江區政府當時拖着不批附屬設施用地(公司才這樣做),這10.52畝土地公司也已經復耕復墾了,2019年3月通過了錦江區相關部門的驗收。”

他說,公司在2023年2月得知,錦江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在2019年的第三次國土調查期間,將秀麗東方原有的“紅斑”土地指標全部收回,沒有“紅斑”用地指標,公司就沒有申請配套經營設施的土地資格,“園區所有土地都成了農用耕地性質,在地上撐把農家樂的太陽傘、放張桌子就是違法,我們又是免費入園,消費者進來沒有二次消費,轉一圈就走了,公司沒辦法开展經營。”他認爲,這是錦江區政府“切斷了公司的經營命脈”。

高峰時期,秀麗東方有500多名員工,園區有400多個入駐商家,2018年以後公司員工降爲80多名。他稱,7月1日宣布閉園後,園區內僅僅留有20多名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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