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家印財務造假術被揭开,恆大地產被罰41.75億元

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4-06-01 16:50:50 熱度:17

導讀: 證監會表示,依法對恆大地產欺詐發行債券行爲按照其所募集資金的20%進行處罰,對其信息披露違法行爲處以頂格罰款,爲开展債券市場統一執法以來的最嚴尺度 文|《財經》記者 張建鋒 王穎 編輯|楊秀紅 20...

證監會表示,依法對恆大地產欺詐發行債券行爲按照其所募集資金的20%進行處罰,對其信息披露違法行爲處以頂格罰款,爲开展債券市場統一執法以來的最嚴尺度

文|《財經》記者 張建鋒 王穎

編輯|楊秀紅

2024年5月31日,證監會對外披露了對恆大地產及其責任人員的行政處罰。

證監會稱,近日,已依法對恆大地產債券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恆大地產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罰款41.75億元,對恆大地產時任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許家印處以頂格罰款4700萬元並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認定,2019年至2020年期間,恆大地產通過提前確認收入的方式虛增收入及利潤,致使在交易所市場公开發行債券存在欺詐發行,所披露的相關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同時,恆大地產還存在未按期披露定期報告、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仲裁、未按規定披露未能清償到期債務情況等行爲。

證監會表示,依法對恆大地產欺詐發行債券行爲按照其所募集資金的20%進行處罰,對其信息披露違法行爲處以頂格罰款,爲开展債券市場統一執法以來的最嚴尺度,既依法從重從嚴懲處財務造假,又充分考慮恆大地產債券規模及“保交房”攻堅战等全局性工作,堅持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相統一。同時,證監會正在推進對相關中介機構的調查。

“此次證監會對恆大地產處以41.75億元罰款,對許家印作出了頂格處罰,力度很大。因虛假陳述受損的投資者可以提起索賠。”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許峰律師告訴《財經》,“此外,證監會正在推進對相關中介機構的調查,如果查實,相關中介機構也可能會成爲共同被告,並被要求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交易所債券市場作爲企業直接融資的重要渠道,在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增進融資效率、強化市場約束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但債券發行人在享受融資便利的同時,應當切實增強法治意識和投資者保護意識。

證監會表示,將依法從嚴打擊證券市場財務造假行爲,堅決做到監管執法“長牙帶刺”、有棱有角,強本強基、嚴監嚴管,切實維護市場誠信基礎,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展开全文

“企業方面有融資需求,所以就有造假衝動。”投行人士侯大瑋告訴《財經》,要杜絕這種情況需要從兩個源頭去考量,一方面要加強審核端的審核要求和審核力量,另一方面要加大對中介機構的處罰,敲響警鐘,讓市場對造假事項投鼠忌器。

清盤中的中國恆大(3333.HK)於5月28日發布公告稱,考慮到公司的債務水平及本集團業務及運營所面臨的挑战,在公司缺乏重大投資的情況下,清盤人目前尚未覓到可促成公司滿足復牌指引並回復股票买賣的重組方案。“公司股份自2024年1月29日上午暫停买賣,並將繼續停牌,直到另行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一天中國恆大發布公告,公司及各清盤人、恆大健康等潛在賣方,與一名潛在买方籤訂協議,潛在賣方合計持有恆大汽車(0708.HK)合計63.5億股股份,持股比例爲58.5%。待訂立买賣協議後並在其條款及條件的規限下,其中,31.45億股潛在待售股份將即時被收購,32.03億股潛在待售股份將成爲潛在买方於买賣協議日期後一定時間內的一項可行使選擇權的標的。

兩年虛增營收超5600億,債券欺詐發行

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恆大地產及其責任人員)》(下稱《處罰決定書》),恆大地產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恆大地產通過提前確認收入方式實施財務造假,2019年虛增收入2139.89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50.14%,對應虛增成本1732.67億元,虛增利潤407.22億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63.31%;2020年虛增收入3501.57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78.54%,對應虛增成本2988.68億元,虛增利潤512.89億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86.88%。

據此計算,恆大地產於2019年和2020年兩年,合計虛增收入5641.46億元。

因此,恆大地產公开發行的相關公司債券被認爲存在欺詐發行。

恆大地產2020年5月26日發行20恆大02債券,發行規模40億元;2020年6月5日發行20恆大03債券,發行規模25億元;2020年9月23日發行20恆大04債券,發行規模40億元;2020年10月19日發行20恆大05債券,發行規模21億元;2021年4月27日發行21恆大01債券,發行規模82億元。

恆大地產在發行上述債券過程中公告的發行文件中分別引用了存在虛假記載的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的相關數據,存在欺詐發行。

此外,恆大地產未按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中期報告及2022年年度報告;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仲裁的情況;未按規定披露未能清償到期債務的情況。

自2021年1月1日以來,截至2023年8月31日,恆大地產共有2983筆未能清償到期債務未按規定及時予以披露,涉及金額2785.31億元。

許家印組織財務造假,多人參與被罰

《處罰決定書》顯示,許家印全面管理恆大地產各項業務,授意其他人員虛增恆大地產年報業績,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是2019年、2020年年報虛假記載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同時作爲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上述違法行爲。

許家印在陳述申辯意見中稱,恆大地產的違法行爲已超出行政處罰追責時效,不應予以行政處罰,且應由審計機構承擔責任。相關違法行爲是由他人具體組織實施的,認定許家印授意、組織從事違法行爲證據不足。

對此,證監會稱,在案證據足以證明,許家印作爲恆大地產董事長和實際控制人,安排、組織財務造假事項,例如對調整收入後的經營指標水平提出要求、決定採用何種指標數據等,該相關事項均是財務造假流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導致恆大地產存在欺詐發行及年報虛假記載的違法行爲。據此,證監會認定其決策並組織實施財務造假,並對欺詐發行以及年報虛假記載行爲承擔責任。

《處罰決定書》還對恆大地產其他參與其中的高管作出了行政處罰。

其中,中國恆大集團時任董事局副主席兼總裁夏海鈞,實際統籌管理恆大地產日常經營事務,組織安排編制虛假財務報告,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是2019年、2020年年報虛假記載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中國恆大集團時任財務總監潘大榮,實際負責恆大地產的財務審計,組織統籌年報財務造假工作,行爲惡劣,情節較爲嚴重,是2019年、2020年年報虛假記載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恆大地產年報虛假記載,還涉及恆大地產時任副總裁兼財務中心總經理、恆大汽車時任副總裁潘翰翎,恆大地產高級管理人員柯鵬、恆大地產高級管理人員錢程。

針對恆大地產披露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的違法行爲,證監會決定:責令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萬元的罰款;對許家印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的罰款,作爲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上述行爲,處以1000萬元的罰款;對潘大榮、潘翰翎、柯鵬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0萬元至300萬元不同罰款。

針對恆大地產公开發行公司債券存在欺詐發行的行爲,證監會決定:對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處以41.60億元的罰款;對許家印處以1000萬元的罰款,作爲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上述行爲,處以2000萬元的罰款;對潘大榮處以600萬元的罰款;對潘翰翎處以500萬元的罰款。

責編|王禕



標題:許家印財務造假術被揭开,恆大地產被罰41.75億元

地址:https://www.vogueseek.com/post/69466.html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