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確認!IPO嚴把入口關,提升現場檢查比例

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4-03-16 00:52:11 熱度:16

導讀: 3月15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意見提出,要同步加大對擬上市企業的隨機抽取和問題導向現場檢查力度,大幅提升現場檢查比例,形成充分發現、有效查實...

3月15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意見提出,要同步加大對擬上市企業的隨機抽取和問題導向現場檢查力度,大幅提升現場檢查比例,形成充分發現、有效查實、嚴肅處置的監管鏈條,有力震懾財務造假。證監會介紹,現場檢查覆蓋率不低於擬上市企業的三分之一。

實際上,證監會和交易所近年來嚴把上市准入關,綜合運用審核問詢、現場檢查、舉報信核查、徵求意見等手段,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防止“帶病闖關”。統計顯示,過去三年間,IPO撤否企業家數達755家,滬深交易所否決和撤回企業數量佔審結企業數量的比例達34.6%、44.3%和51.5%,撤否率逐年上升。

南开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表示,IPO撤否率的提升是從嚴把好“入口關”的表現,嚴格的審核問詢和現場檢查可以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降低投資風險,提升上市公司質量,防範濫竽充數的不良企業湧入。有必要同步加大問題導向現場檢查和隨機抽取現場檢查的比例,提高資本市場整體質量,促進市場秩序的規範化,推動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問”出一家真公司

證監會主席吳清近日在記者會上表示,IPO審核注冊各個環節都要依法依規,嚴之又嚴,督促發行人真實准確完整披露信息,全力把造假者擋在資本市場門外。

提高入口端企業質量不能單靠監管部門,還需市場參與各方形成合力。擬上市企業要樹立正確“上市觀”,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做好信息披露質量的第一責任;中介機構要履行好“看門人”職責,在常態化滾動式現場監管、保薦執業質量評價等監管壓力下勤勉盡責;交易所要加大信息披露監管力度,承擔起審核主體責任;派出機構要強化在地監管責任,履行好輔導監管和現場檢查職責;證監會要抓好建制執制和統籌調配,大幅提高現場檢查比例,深化跨部委監管協作,組織督促全鏈條從嚴監管。

其中,交易所的審核主體責任主要通過問詢方式开展,目的是“問出一家真公司”,一問、二問甚至多輪問詢是審核機構和上市委員會進行審核判斷的重要基礎。監管部門和市場公衆都可以通過發行人的回答來了解企業,評價其質優或質劣;企業也可以通過回答問題“秀肌肉”,讓市場各方知道其幾兩幾斤。

從過往實踐來看,一些企業經不住問,或被問出破綻,或問題答復語焉不詳,前後矛盾。

如一家發行人,與客戶終止合作後卻能持續回款,同時,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董事等關鍵人員與客戶還存在借款未收回的情況,銷售真實性存疑。該企業正在被監管部門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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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另一家發行人,原材料採購、相關供應商異常,監管部門關注到後還發現發行人存在持續大額資金流出的情況,經問詢核實,發行人部分採購合同缺失,成本核算不准確,與供應商的資金往來缺乏商業合理性,在交易所的多輪問詢下,企業撤回了發行上市申請。

還有一家發行人,第一大供應商剛剛成立,經銷收入主要來源於前員工等特殊關系經銷商,中介機構資金流水核查不充分,最終沒有通過交易所的審核;有的發行人經過多輪問詢後,交易所發現,企業與股東、客戶、關聯供應商等多個主體間形成資金閉環,多個客戶與實際控制人存在特殊關系,最終企業撤回發行上市申請;還有一家申報科創板的發行人,科創屬性不足,通過問詢可以發現,公司產品各項指標不突出,整體指標未優於同行業競品,不具備技術先進性和競爭優勢,後因不符合板塊定位被終止企業上市審核。

一家券商投行人士表示,交易所審核工作強調專業性,只有通過精准的問詢,不斷抽絲剝繭,才能向市場展示發行人的亮點,同時揭示發行人可能存在的風險,倒逼企業做好第一責任人,督促企業真實准確完整披露信息。

“通過編造客戶、供應商數據是財務造假的慣用伎倆。”上述投行人士指出,交易所持續強化這方面的審核問詢,也客觀要求着中介機構應該充分運用資金流水核查、客戶供應商穿透核查、現場核驗等手段,查驗財務數據真實性,共同斬斷財務造假的根源。

用好“現場檢查”殺手鐗

“現場檢查和現場督導的覆蓋面還非常有限,下一步要成倍地大幅地提高覆蓋面。”吳清在記者會上表示,要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线索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堅持申報就要擔責,以此倒逼發行人進一步提高申報質量,也倒逼中介機構提高執業和服務水平,做到勤勉盡責。

現場檢查是書面審核的重要補充,《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規定,現場檢查對象由問題導向和隨機抽取兩種方式確定。問題導向企業由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相關審核或注冊部門根據舉報投訴情況、審核問詢存疑事項等確定;隨機抽取則是按照5%的比例從擬上市企業中隨機挑選出接受檢查的項目。證監會按照異地交叉檢查原則,選派檢查組進駐擬上市企業進行檢查。

雖說檢查對象的產生方式不同,但在提高信息披露規範性、防範財務造假等方面,兩者發揮的作用同樣重要。記者了解到,現場檢查中,多數企業是能夠經受住現場檢查的,並不存在財務造假問題,但也有個別企業被發現存在財務造假,證監會正在調查。

如有的企業被發現存在預付款長期未收回、涉嫌資金體外循環的情況,同時,還有關聯方與客戶資金往來異常,採購發票資金流異常,關聯交易定價不公允等問題,已被監管部門嚴肅查處。又如有的企業,在現場檢查中被查出與主要客戶部分業務虛假問題,虛增收入佔比高,非主要客戶也被質疑有同樣問題,存在舞弊風險,目前正接受監管部門調查。還有的企業,在現場檢查中被發現,通過跨期調節收入粉飾業績,提前確認收入、利潤,涉及金額巨大,監管部門也介入調查中。

業內人士認爲,財務造假是資本市場頑疾,嚴重侵害投資者利益。隨機抽取現場檢查能夠形成“面”上的威懾力,問題導向現場檢查可以在“點”上發力,查實審核中發現的問題线索,有利於防範“帶病闖關”,讓問題企業不敢申報。有必要同步加大問題導向現場檢查和隨機抽取現場檢查的比例,淨化市場環境。

責編:战術恆

校對:王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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