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徵求意見,事關特定短线交易

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3-07-21 16:51:04 熱度:20

導讀: 7月21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完善特定短线交易監管的若幹規定(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开徵求意見。 證監會表示,特定短线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新三板掛牌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以下簡稱大股東)...

7月21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完善特定短线交易監管的若幹規定(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开徵求意見。

證監會表示,特定短线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新三板掛牌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以下簡稱大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在6個月內,將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买入後又賣出,或者賣出後又买入的行爲。作爲預防內幕交易的前端控制措施,《證券法》第44條規定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掛牌公司大股東、董監高等特定主體有短线交易行爲的,其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證監會指出,隨着資本市場的發展,證券種類和交易方式日趨豐富,前述原則性規定難以適用於各種復雜場景,出台一項專門性規則的必要性日益凸顯。2020年實施的新《證券法》在進一步擴大特定短线交易制度的適用主體和證券範圍的同時,授權證監會規定例外情形。根據法律授權,證監會認真梳理總結現有監管實踐,將部分成熟有效的經驗做法提煉成具體標准,形成了《規定》。

據了解,該《規定》全文17條,主要有9方面內容。第一是規定特定短线交易制度適用主體範圍。第二是明確特定投資者持有證券計算標准。第三是確定特定短线交易制度適用證券範圍。第四是明確特定短线交易制度不跨品種計算。第五是界定特定短线交易买賣行爲。第六是規定特定短线交易制度豁免情形。第七是確定境內機構適用標准。第八是明確外資適用標准。第九是完善特定短线交易制度監督管理相關安排。

證監會還表示,起草過程中,證監會嚴格遵循《證券法》立法要求,將依法規制作爲基本原則,主要圍繞大股東、董監高等特定投資者,明確細化特定短线交易的適用標准,不擴大規制對象,不影響普通投資者的正常交易。同時,主動回應外資訴求,按照內外一致原則,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公募基金可申請按產品計算持有證券數量,並豁免滬深港通機制下香港中央結算公司適用特定短线交易制度,實現內外資投資者一視同仁、平等對待。《規定》立足我國資本市場實際情況,在保持現有監管標准不變的基礎上,細化明確了11種豁免情形,更好支持相關主體和業務的發展。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劉慎良

編輯/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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