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4-10-20 16:50:17 熱度:33
證監會罰單“刷屏”。
10月18日晚,證監會在官網一口氣公布了19張罰單,涉及中信建投、海通證券、銀河證券、光大證券、興業證券、中航證券、中原證券、开源證券、東北證券等9家券商,以及申萬宏源承銷保薦、東方證券承銷保薦2家公司。同時,16名對相關問題負有責任的從業者也被證監會採取相應的行政監管措施。
除了披露罰單外,證監會還通報了證券公司投行業務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專項檢查情況。證監會表示,今年組織對部分證券公司投行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情況开展了現場檢查,對11家公司視違規問題情節輕重分別採取行政監管措施,並對43名直接責任人員及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分別採取行政監管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證監會在通報中特別提及了开源證券和中原證券兩家券商,並對違規問題多、情節嚴重的开源證券、中原證券採取暫停公司債券承銷業務6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要求公司全面整改,切實吸取教訓。
投行罰單“刷屏”
具體而言,中信建投方面,證監會指出其在部分項目中盡職調查不充分;未有效督促發行人做好募集資金專戶管理;內核未充分關注項目風險;對外披露招股說明書實質修改後內控未再次審批等。
同時,劉乃生作爲中信建投分管投行業務高管,對上述問題負有責任。因此,證監會決定對中信建投、劉乃生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此外,中信建投因存在質控未對部分風險及異常交易情況、項目底稿缺失或不全等情形充分關注,質控環節對財務數據異常及審批把關不嚴等,賈新作爲時任質控部負責人,對上述問題負有責任,證監會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銀河證券因在部分項目中未勤勉盡責;未識別出個別項目非市場化發行;個別項目債券發行結果公告未披露銀河證券認購債券情況;個別員工通過他人代領年終獎金逃避繳納稅款;薪酬遞延支付執行不到位;質控、內核核查把關不嚴;對子公司廉潔從業管理不到位;部分項目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信息披露不到位等。證監會決定對銀河證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韓志謙作爲時任銀河證券分管債券業務投行委副主任,對相關問題負有責任,證監會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海通證券方面,證監會指出其在部分項目中履職盡責不到位;投行立項環節把關不嚴;質控、內核核查把關不嚴;投行業務信息管理系統建設不完善,決定對海通證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姜誠君作爲海通證券分管投行業務高管,對相關違規行爲負有責任,證監會決定對其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興業證券因存在部分項目發行保薦報告未完整披露立項、質控、內核審查問題、薪酬考核制度設計不合理等問題,證監會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光大證券因存在部分項目質控對項目風險、盡調底稿把關不嚴,內核意見跟蹤落實不到位,部分項目發行保薦工作報告未完整披露內控關注問題,證監會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中航證券因存在質控負責人同時參與項目承做、質控驗收不到位、部分項目內核意見跟蹤落實不到位等問題,證監會決定對其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陳靜作爲中航證券時任質控負責人,吳永平作爲時任內核負責人,對上述問題負有責任,證監會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東北證券因存在質控、內核意見跟蹤落實不到位、部分項目質控底稿驗收把關不嚴、未建立完善對外報送文件核查把關機制、個別項目持續督導未勤勉盡責等問題,證監會決定對其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東北證券上述問題中,梁化軍作爲時任分管投行業務高管,王鐵銘作爲時任質控部門負責人,王愛賓作爲時任內核負責人,對上述問題負有責任,證監會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申萬宏源承銷保薦在保薦西藏國策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西藏國策”)首次公开發行股票並上市過程中,項目負責人魏忠偉、保薦代表人秦丹未經公司同意,從事違反公司與西藏國策籤訂的保薦協議的行爲。申萬宏源承銷保薦、魏忠偉、秦丹均被證監會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方面,證監會表示,因存在部分項目質控和內核人員交叉混同、部分項目質控現場核查、內核把關不到位、部分項目聘請第三方信息披露不規範等問題,決定對其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張瀚作爲東方證券承銷保薦質控負責人,對相關問題負有責任,證監會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开源證券、中原證券均被暫停債券承銷業務6個月
开源證券方面,證監會指出存在三方面違規行爲:一是在個別公司債券項目中未勤勉盡責,導致募集說明書中存在誤導性陳述。二是在承銷多項綠色債券時未審慎核查把關,造成債券發行人依托虛假、無收益或有明確資金來源且即將建成等項目違規融資、重復融資,約定用於綠色項目的資金被挪爲他用。三是在多個投行項目中質控核查把關不嚴。
因此,證監會決定對开源證券在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間,暫停債券承銷業務。李剛作爲總經理、楊彬作爲時任分管債券業務公司高管,對相關違規行爲負有責任,證監會決定對其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中原證券因存在四方面違規行爲:一是幫助債券發行人與投資者籤訂債券咨詢服務協議,以給予票面利息補差費用的形式非市場化發債。二是在個別公司債券項目中,對發行人償債能力核查不充分,未發現發行人存在融資租賃合同違約事項且被法院裁定爲被執行人。三是在個別項目持續督導期間未勤勉盡責,未發現發行人財務造假事項。四是原質控部門負責人領取項目承攬獎同時參與質控相關工作,質控底稿驗收把關不到位等。
證監會決定對中原證券在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間,暫停債券承銷業務。
此外,李昭欣作爲中原證券總經理、花金鐘作爲時任分管投行業務高管,對相關違規行爲負有責任,證監會決定對其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證監會抓住公司高管等“關鍵少數”
證監會表示,爲落實中央金融監管工作會議“長牙帶刺、有棱有角”要求,持續強化對證券公司投行業務監管,壓嚴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今年組織對部分證券公司投行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情況开展了現場檢查。
“從檢查情況看,通過近年來持續從嚴監管,大部分證券公司較爲重視投行內控基礎制度建設,由業務部門、質量控制、內核合規構成的‘三道防线’內控體系運行總體有效,項目執業質量水平有所提升。”證監會進一步指出,“但是個別證券公司仍存在投行內控把關不嚴等問題,一些項目尤其是債券承銷項目盡調核查工作不到位,沒有全面落實勤勉盡責的要求。”
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證監會堅持“穿透式監管、全鏈條問責”和機構、人員“雙罰”的原則,抓住公司高管等“關鍵少數”,根據問題的輕重,依法分類採取措施。
首先,對違規問題多、情節嚴重的开源證券、中原證券採取暫停公司債券承銷業務6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要求公司全面整改,切實吸取教訓。
其次,對11家公司視違規問題情節輕重分別採取監管談話、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監管措施,要求針對性解決盡調、內控短板問題。
再次,證監會對43名直接責任人員及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分別採取監管談話、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監管措施。人員涵蓋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投行業務負責人、內核負責人、質控部門負責人、業務部門負責人及項目組成員,並要求公司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追責。
證監會表示,本次現場檢查在覆蓋面、追責範圍、處罰力度等方面較往年均有明顯提升。下一步,將堅決貫徹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新“國九條”等資本市場“1+N”文件部署,督促所有行業機構以案爲鑑、以案促改,持續強化投行業務監管,及時評估監管效果並持續改進監管工作,推動保薦機構進一步提升執業質量,堅守廉潔從業底线,更好發揮證券公司服務實體經濟和國家战略的功能作用。(來源:澎湃新聞)
標題:投行罰單“刷屏”:11家機構被罰,2家債券承銷業務被暫停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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