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銀行獲批吸收合並庫爾勒銀行

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4-04-10 16:51:38 熱度:14

導讀: 4月9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批復,同意新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銀行”)吸收合並庫爾勒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庫爾勒銀行”),並承接庫爾勒銀行清產核資後的資產、負債、業務、機構和員工...

4月9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批復,同意新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銀行”)吸收合並庫爾勒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庫爾勒銀行”),並承接庫爾勒銀行清產核資後的資產、負債、業務、機構和員工。

根據批復文件要求,新疆銀行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吸收合並事宜,並督促庫爾勒銀行完成法人機構終止相關事宜。同時,吸收合並自本批復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且吸收合並工作要接受新疆監管局的監督指導。

新疆銀行此次吸收合並工作已开展多時。早在2021年10月,財政部官網曾發布公告稱,爲深化地方金融改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牽頭組織开展新疆銀行、庫爾勒銀行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工作。

2022年9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政府審議通過《新疆銀行吸收整合庫爾勒銀行改革方案》。2023年11月,新疆銀行、庫爾勒銀行股東大會先後審議通過了修訂後的《新疆銀行吸收合並庫爾勒銀行方案》《新疆銀行(庫爾勒銀行)清產核資基准日至吸收合並日期間經營損益處置意見》兩項議案。

資料顯示,被吸收合並的庫爾勒銀行前身爲庫爾勒市城市信用社,成立於2004年;2008年12月,庫爾勒市城市信用社獲准改制爲庫爾勒市商業銀行,2016年7月,庫爾勒市商業銀行獲准更名爲庫爾勒銀行。

新疆銀行則是經國務院同意、由自治區和兵團共同發起設立的,以國有資本爲主導、民營資本適度參與的股份制商業銀行,也是自治區唯一一家省級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於2016年12月30日开業。

近年來,中小銀行改革化險工作持續穩步推進,全國已有多地推進城商行合並重組,四川省、山西省、遼寧省相繼完成省級城商行的組建。

2022年,中原銀行獲准吸收合並洛陽銀行、平頂山銀行、焦作中旅銀行3家城商行,資產規模躍升至萬億元。村鎮銀行方面主要通過主發起行增持、吸收合並改建成分支機構等方式進行,例如今年4月,龍江銀行獲准收購集賢潤生村鎮銀行並設立分支機構;成都農商銀行獲准受讓青島膠州中成村鎮銀行1900萬股股份,受讓後持股比例升至60.5%。

在此前1月舉辦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副局長肖遠企表示,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把握好時度效,有序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對於個別風險較高的中小銀行,一方面實施高強度監管,逐步使其風險收斂,同時,與地方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一起“一行一策”,謀劃實施改革化險的路徑以及相應的舉措。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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