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4-03-15 16:50:19 熱度:70
中國基金報記者 李樹超
3月15日(星期五)下午3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李超解讀強監管防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有關政策,並答記者問。
李超副主席在發布會上表示,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證監會會同有關方面制定出台了《關於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關於加強上市公司監管的意見(試行)》、《關於加強證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監管加快推進建設一流投資銀行和投資機構的意見(試行)》以及《關於落實政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標准全面加強證監會系統自身建設的意見》等4項政策文件。
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李超(徐想 攝)
文件內容要點如下:
1、壓實擬上市企業及“關鍵少數”對信息披露真實准確完整的第一責任,嚴禁以“圈錢”爲目的盲目謀求上市、過度融資。
2、對財務造假、虛假陳述、粉飾包裝等行爲及時依法嚴肅追責。
3、對通過離婚、質押平倉、轉融通出借、融券賣出等方式繞道減持的行爲嚴格監管。
4、對多年未分紅或股利支付率偏低的,加強監管約束。推動一年多次分紅,在春節前結合未分配利潤和當期業績預分紅,增強投資者獲得感。
5、強化公募基金投研核心能力建設,大力發展權益類基金,提升投資者服務能力。
6、嚴密關注擬上市企業是否存在上市前突擊“清倉式”分紅等情形,嚴防嚴查,並實行負面清單式管理。
嚴禁以“圈錢”爲目的盲目謀求上市、過度融資
8項政策措施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今天,證監會發布了《關於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文件着眼於從源頭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全面從嚴加強對企業發行上市活動監管,壓緊壓實發行監管全鏈條各相關方責任,維護良好的發行秩序和生態,提出了8項政策措施:
一是嚴把擬上市企業申報質量。壓實擬上市企業及“關鍵少數”對信息披露真實准確完整的第一責任,嚴禁以“圈錢”爲目的盲目謀求上市、過度融資。對財務造假、虛假陳述、粉飾包裝等行爲及時依法嚴肅追責。
二是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建立常態化滾動式現場監管機制,用好以上市公司質量爲導向的保薦機構執業質量評價機制。
三是突出交易所審核主體責任。把防範財務造假、欺詐發行擺在發行審核更加突出的位置。嚴密關注擬上市企業是否存在上市前突擊“清倉式”分紅等情形,嚴防嚴查,並實行負面清單式管理。從嚴監管高價超募。
四是強化證監會派出機構在地監管責任。輔導監管堅持時間服從質量,現場檢查切實發揮書面審核的補充驗證延伸作用。
五是堅決履行證監會機關全鏈條統籌職責。綜合考慮二級市場承受能力,實施新股發行逆周期調節。大幅提高對擬上市企業的隨機抽取比例和加大問題導向現場檢查力度。
六是優化多層次資本市場功能銜接。研究提高上市標准。從嚴審核未盈利企業。
七是規範引導資本健康發展。督促企業按照實際需求合理確定募集資金投向和規模,加強擬上市企業股東穿透式監管,防止違法違規“造富”。
八是健全全鏈條監督問責體系。擬上市企業和中介機構存在違規情形的,依照《證券法》等規定嚴肅問責。上市委委員和審核注冊人員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違反廉政紀律的,終身追究黨紀政務責任。
打擊財務造假、嚴格規範減持
加大分紅監管、加強市值管理
同時,證監會同步發布《關於加強上市公司監管的意見(試行)》。文件着眼於推動上市公司提升投資價值和加強投資者保護,圍繞打擊財務造假、嚴格規範減持、加大分紅監管、加強市值管理等各方關注的重點問題。
文件提出了4個方面18項政策措施:
一是加強信息披露監管,嚴懲業績造假。推動構建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體系,提高穿透式監管能力和水平,努力實現業績穿透、數據真實。加強全方位立體式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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