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化交易監管再出“組合拳” 後續將成熟一項、推出一項

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4-02-22 00:51:18 熱度:13

導讀: 本文轉載自上海證券報 2月20日,據滬深交易所網站,量化交易報告制度平穩落地。下階段,滬深交易所將從制度端、准入端、交易端、信息端、機構端等綜合施策,持續加強對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的監測分析,並按...

本文轉載自上海證券報

2月20日,據滬深交易所網站,量化交易報告制度平穩落地。下階段,滬深交易所將從制度端、准入端、交易端、信息端、機構端等綜合施策,持續加強對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的監測分析,並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將北向投資者量化交易納入報告範圍。

上證報記者獲悉,這是滬深交易所首次針對量化交易集中推出系列監管舉措,亮明了監管態度,體現出監管部門加強量化交易監管、維護市場穩定的決心。後續,相關量化交易監管舉措將成熟一項、推出一項,並充分加強跟市場各類投資者溝通交流,把握好工作節奏和力度,規範量化交易,維護市場穩定運行。

當日,滬深交易所對寧波靈均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寧波靈均”)異常交易开“罰單”,對寧波靈均限制交易並啓動公开譴責程序。業內人士認爲,監管“長牙帶刺”,意在促進規範和引導量化發展。對影響市場正常交易秩序、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爲,監管部門將快速反應、重拳出擊。

系列舉措突出以投資者爲本

根據滬深交易所網站,量化交易監管舉措包括嚴格落實報告制度,明確“先報告、後交易”的准入安排;加強量化交易行情授權管理,健全差異化收費機制;完善異常交易監測監控標准,加強異常交易和異常報撤單行爲監管;加強對槓杆類量化產品的監測與規制,強化期現貨聯動監管等。

市場人士分析,本次出台的政策有較強針對性,突出強調以投資者爲本。比如要求“先報告、後交易”,有助於進一步准確識別量化交易;針對量化交易的信息優勢,明確加強行情授權管理;針對近期量化交易在小市值股票的交易情況,明確加強槓杆類產品的監測與規制,防止短時間內出現踩踏等。包括此次對寧波靈均採取自律管理措施,正是監管部門加強異常交易行爲監管的體現。

“前期,監管部門建立了量化交易報告制度,我們按照要求,已完成存量客戶報備,建立了客戶交易監控體系,組織動員相關客戶進行報備。” 華泰證券相關人士說,後續,公司將繼續進行動態持續跟進新增、變更等情況,嚴格落實報告制度,並加強異常交易行爲檢測。

滬深交易所從機構端也提出了具體舉措,包括進一步壓實證券公司客戶管理責任,完善與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的自律管理協作機制,加強對量化私募等機構的交易監管;加強與香港交易所的溝通,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明確滬深港通北向投資者的報告安排,將北向投資者量化交易納入報告範圍等。

深圳誠奇董事長何文奇表示,本次出台的舉措有利於減少違規的量化交易對市場的衝擊,維護交易的穩定與公平。量化交易報告制度已實行近半年,此次量化交易監管措施強調了頻繁報撤單等行爲的監管,加強了對槓杆類產品的監測,同時明確了對北向量化交易報告的原則,釋放了監管進一步規範量化交易的信號。

滬深交易所還表示,下一步將堅持以投資者爲本,把維護公平性作爲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借鑑國際監管實踐,趨利避害,建立健全量化交易監管安排。對於影響市場秩序的異常交易,滬深交易所將堅決採取自律管理措施,涉嫌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將上報證監會查處等。

成熟一項、推出一項

本次滬深交易所首次從制度端、准入端、交易端、信息端、機構端等,打出政策“組合拳”,進一步加強量化交易監管的針對性和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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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市場監管一司相關人士告訴記者,證監會一直關注量化交易的發展和監管,近年來陸續推進了諸多工作,包括將量化交易納入證券法規制範圍、建立頭部量化機構的數據採集機制、加強量化交易監測分析、建立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加強私募融券監管等。本次推出的量化交易監管“組合拳”力度大,從多個維度加強監管,基本覆蓋量化交易業務運作的主要環節。

“下階段出台的量化交易監管系列舉措,將成熟一項、推出一項,並充分加強跟市場各類投資者溝通交流,把握好工作節奏和力度,促進量化交易規範健康發展,維護市場穩定運行。”上述人士說。

華泰證券相關人士表示,此次相關監管措施從准入報告機制、監管覆蓋面、交易行爲及配套體系等各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安排,圍繞前期已落地執行的程序化交易報備管理制度,體現出監管“長牙帶刺”,進一步消除了監管空白。

量化交易監管強調趨利避害

當前針對量化監管的市場討論很多。不少觀點認爲,量化交易起步較晚,但發展較快、對市場影響較大。

“要辯證看待量化交易對市場的影響。”滬深交易所相關人士表示,一方面,量化交易通常爲滿倉或高倉位運行,爲市場提供了更多流動性,有助於促進價格發現。另一方面,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存在交易速度快、處理能力強、運用人工智能等特徵,較廣大投資者具有很強的技術優勢、信息優勢和交易優勢,且部分微盤交易行爲存在策略趨同、交易趨同,甚至交易時間趨同,進一步放大了個股波動,進而引起市場共振。

證監會市場監管一司相關人士告訴上證報記者,滬深交易所綜合施策監管量化交易,不是爲了“一棒子”打死量化交易,也不是禁止量化交易這種方式,而是在日常監管過程中發現量化交易較多出現交易頻率、報撤單頻率過高的情況,存在過度運用信息優勢,加劇信息不對稱等現象,給市場帶來的不公平性越來越明顯。

“考慮到當下2億投資者的市情,以及在特定市場環境下量化高頻交易存在加大市場波動的風險,有必要因勢利導促進其規範發展,更加突出以投資者爲本。”上述人士說。

重點放在高頻交易,符合國際慣例

證監會市場監管一司相關人士表示,本次量化交易監管重點放在高頻交易上。從國際經驗來看,境外市場普遍對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實施更爲嚴格的監管,以防範對市場秩序造成負面影響。

比如,德國、日本等以成文法的形式對量化交易集中規制,對高頻交易者實施准入注冊管理。德國規定了對算法交易和高頻交易的定義和特徵、交易所收費、交易監控指標、系統要求等;日本專門針對高頻交易行爲人的監管制定發布了監管指南。

美國等市場限制高頻交易者獲取交易信息的速度,降低信息不對稱,確保投資者訂單能夠獲得最優執行,同時明確禁止任何市場參與者參與、指定或意圖進行破壞性交易行爲,包括伴隨高頻交易興起而出現的“幌騙”等市場操縱行爲。

不少市場人士也反映,前期建立的量化交易報告制度,對高頻交易作出額外報告要求,以不影響交易所系統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爲准則,這也符合國際通行辦法。

量化交易報告制度平穩落地

去年9月1日,滬深交易所發布了《關於股票程序化交易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於加強程序化交易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建立起針對量化交易的專門報告制度和相應監管安排,於2023年10月9日正式實施,目前上述制度已平穩落地。

記者從證監會市場監管一司了解到,目前存量投資者實現了“應報盡報”,增量投資者“先報告、後交易”,各方報告的質量總體符合要求,爲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量化交易監管打下了基礎。

據悉,量化交易報告填寫的內容十分詳細,包括账戶基本信息、账戶資金信息、交易信息、交易軟件信息等大類,大類下還有具體要求,比如账戶資金信息要求填寫账戶資金規模、資金來源、來源佔比,加槓杆的資金需要填寫槓杆資金來源和槓杆率;交易信息要求填寫交易品種、是否屬於量化交易、主策略類型及概述、輔策略及概述、期貨市場账戶名稱代碼、交易指令執行方式及概述、账戶最高申報速率、單日最高申報筆數等。

證監會市場監管一司相關人士表示,未經報告的投資者不能進行程序化交易,這相當於首先讓投資者“有照駕駛”,爲及時發現違規行爲、做好實時監控提供了制度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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