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3-09-29 00:50:28 熱度:56
FTC指控亞馬遜壟斷了“在线超級商店”和“在线市場服務”兩個市場。
本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和17個州將美國電子商務巨頭亞馬遜訴至法庭,截至9月28日,亞馬遜的股票價格在五天內跌了5.59%。
根據這份長達172頁的訴訟材料,FTC和州檢察官們對亞馬遜提出反壟斷指控,認爲該公司濫用市場地位,不公平地推廣自己的平台和服務,損害了公平競爭。
此次訴訟是亞馬遜近30年歷史上受到的最強的監管壓力,也是華盛頓針對科技巨頭掀起的監管風暴中的一樁。
截至目前,谷歌正應對美國司法部和11個州的總檢察長提起的反壟斷指控,臉書母公司Meta也在遭遇FTC的反壟斷訴訟。
富而德律師事務所美國反壟斷業務合夥人萊布尼切克 (Jan Rybnicek)對第一財經表示,美國政府機構正在發起過去40多年來最激進的反壟斷執法。“現任美國政府更加積極主動,可能會提起以前不會提起的訴訟。”他稱。
FTC指控亞馬遜壟斷兩個市場
反壟斷訴訟的核心是確定相關公司涉嫌壟斷的經濟領域。在文件中,FTC指控亞馬遜壟斷了兩個市場,即“在线超級商店”和“在线市場服務”。
FTC在訴訟文件中表示,亞馬遜目前的銷售額超過了美國其他十五家最大在线零售公司的總和,但“亞馬遜的違法行爲並不是因爲它的規模大,而是因爲它利用自己的規模和範圍扼殺競爭”,其行爲不合法地鞏固了在兩個相關市場的壟斷地位。
FTC認爲,亞馬遜受益於網絡效應和規模經濟所帶來的加速增長動力。FTC在文件中引述了亞馬遜創始人貝佐斯(Jeff Bezos)的言論,意指後者也深知這一點。
貝索斯曾寫道:“網絡銷售是一種規模化經營,其特點是固定成本高,可變成本相對較低。這使得中等規模的電子商務公司很難生存。”他還稱,“單一品類的電子商務公司很難達到成功所需的規模”,爲了建立一家有地位且可持續的公司,“你必須擁有規模化的業務”,因爲“這種業務在小批量的情況下是行不通的”。
貝索斯也的確做到了,與創立之初相比,亞馬遜的業務範圍從單一的圖書品類在线零售商極大拓展。根據亞馬遜官網的介紹,亞馬遜供應鏈(Supply Chain by Amazon)已經實現從供應、倉儲、銷售到履約的全流程覆蓋。
亞馬遜旗下的服務板塊包含負責從工廠和供應商處運送貨物的“亞馬遜全球物流”(AGL)以及“合作承運商計劃”(PCP),負責倉儲、經銷和補貨的“亞馬遜倉儲和配送”(AWD),負責送達消費者的“亞馬遜履約” (FBA)和“多渠道履約” (MCF) ,以及消費者端享受的兩天內可送達的“Prime”服務。
這意味着,亞馬遜既擁有許多賣家用來接觸購物者的在线平台,又在這個平台上銷售產品,同時,亞馬遜還擁有該平台上每個人都有動力使用的運輸和配送網絡。
不過,FTC在訴訟文件中將“亞馬遜履約”(FBA)作爲指控的核心之一。FTC稱,基於這個平台,亞馬遜存儲、包裝和運輸第三方賣家送來的商品,但多年來,這個業務一直是賣家獲得“Prime”送貨資格的主要途徑。據美國消費者情報研究夥伴公司(CIRP)估計,約有三分之二的美國成年人是亞馬遜訂閱服務Prime的會員。
FTC主席可汗(Lina Khan)在新聞發布會上稱,不使用FBA服務的賣家會看到他們的產品從亞馬遜網站上“消失”,該服務讓賣家陷入困境,阻礙了獨立履約服務提供商的市場發展。該文件還援引了貝索斯2014年寫給股東的一封信,他在信中稱,FBA服務是亞馬遜市場與其Prime服務“密不可分的粘合劑”。
FTC的另一大指控是,亞馬遜提出一系列“反折扣措施”,不允許賣家在其他平台上以更低的價格銷售產品。同時,亞馬遜對賣家的懲罰和高昂的賣家費用往往迫使賣家在亞馬遜平台上的標價“虛高”,這擡高了整個互聯網上的商品價格。
訴訟威懾
在被美國聯邦機構和17個州檢察官聯合起訴後,亞馬遜在一份聲明中辯稱,FTC的訴訟“從根本上背離了”該機構保護消費者的使命,它所針對的商業行爲實際上刺激了競爭,並爲購物者和賣家提供了更多更好的選擇。
亞馬遜總法律顧問扎波斯基(David Zapolsky)在一篇文章中寫道:“如果FTC得逞,結果將是可供消費者選擇的產品減少、價格上漲、消費者的送貨速度變慢、小企業的選擇減少——這與反壟斷法的初衷背道而馳。”
確實,幾十年來,美國競爭政策一直將消費者是否承受高價格作爲衡量一家公司是否壟斷的指標。但隨着亞馬遜實力的增長,可汗等人提出了新理論,希望重新考慮反壟斷法如何適用於亞馬遜等龐大的互聯網平台。
可汗在2017年發表的法律評論文章《亞馬遜的反壟斷悖論》中稱,亞馬遜損害競爭的方式不是擡高消費者的價格,而是以“掠奪性定價”趕走競爭對手,並不公平地擠壓了許多依賴其平台接觸客戶的小型企業。
在被美國總統拜登任命爲FTC主席後,可汗一直積極推動反壟斷執法策略,對科技行業尤其如此。在她的領導下,FTC曾多次起訴阻止科技企業並購案,並對科技巨頭發起多項侵犯消費者隱私和濫用廣告業務的調查。
不過,萊布尼切克對第一財經記者稱,從訴訟結果來看,美國反壟斷機構的努力遠不如前幾屆政府成功。他認爲,雖然訴訟本身是一種威懾,但對處於執法灰色地帶的案件提起訴訟,這提高了敗訴率,而敗訴率的提高會削弱這種策略的威懾效應。
過去一年中,FTC對科技巨頭並購案的阻攔多次失敗。今年早些時候,FTC希望阻止Meta公司收購虛擬現實公司Within,但被聯邦法官駁回。FTC還試圖阻攔微軟以690億美元收購遊戲公司動視暴雪(Activision),也以敗訴告終。
可能的結果
FTC在提交的訴訟文件中要求法院發布禁令,阻止亞馬遜從事“非法行爲”,並提出了可以採取“任何必要的初步或永久性的衡平法救濟,包括但不限於結構性救濟”。“結構性救濟”是一個法律術語,指拆分亞馬遜的業務。但文件並沒有詳細闡釋或建議法院如何限制亞馬遜的支配地位,比如拆分什么業務要素。
本周,可汗在接受採訪時拒絕透露FTC是否會努力尋求分拆亞馬遜。可汗稱:“在現階段,訴訟的真正重點是責任問題。”
她說:“最終,希望確保的是,所提出的補救措施能制止這種非法行爲、防止其再次發生,並保證亞馬遜無法從非法行爲中獲利和受益。”
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教授、前聯邦貿易委員會主席科瓦契奇(William E. Kovacic)認爲,此案的成敗將取決於進入審判需要多長時間。
他稱,此類案件在司法系統中的審理時間可能長達數年,這使得“美國政府機構更難提出真正令人信服的理由並獲得他們想要的補救措施”。但是,此次訴訟將“明確無誤地”對亞馬遜的商業行爲產生影響,尤其是在對待賣家方面。
標題:亞馬遜爲何被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和17個州提起反壟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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