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汽車回應強扣供應商10%貨款:從未收到“函件”,“直扣貨款”等內容不實

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3-06-07 16:53:21 熱度:24

導讀: 6月7日,長安汽車就網傳《致長安汽車採購部的申訴函》發布聲明稱,長安汽車從未收到任何供應商發來的“函件”,該函件所述“直扣產值”“直扣貨款”等內容系不實信息。 近日,一封《保護中小汽車零配件實體企業...

6月7日,長安汽車就網傳《致長安汽車採購部的申訴函》發布聲明稱,長安汽車從未收到任何供應商發來的“函件”,該函件所述“直扣產值”“直扣貨款”等內容系不實信息。

近日,一封《保護中小汽車零配件實體企業刻不容緩——致長安汽車採購部的申訴函》在業內流傳。

該申訴函指出,2023年3月28日,長安汽車採購部不顧合同約束,向其數百家供應商發出《基於‘生存、战略、競爭、客戶’共同應對——致供應商夥伴的函》,利用其掌握的對供應商未付款,強行對供應商的貨款直接扣款10%,以應對長安汽車遭到市場降價潮而引起的汽車市場部分車型滯銷。

該申訴函言辭激烈,稱“這份‘函件’在多年敢怒不敢言的我們重慶汽車配套企業中引起軒然大波、我們都感到非常震驚和憤怒!直扣產值的10%,於法、於情、於理都無法解釋。”

據媒體報道,其獲取到申訴函中所提及的《基於‘生存、战略、競爭、客戶’共同應對——致供應商夥伴的函》,落款名稱爲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採購中心,落款時間爲2023年3月28日,並加蓋了公章。彼時,長安未對這份文件的真實性作出回應。

6月7日,長安汽車在聲明中回應稱,從未收到任何供應商發來的“函件”。因原材料價格變動、需求變化、技術創新等原因,供應鏈上下遊企業每年磋商供應價格,是汽車行業的一貫做法。採用的方式均基於長安汽車與零配件企業的商務談判,結算價格均按照商談後籤訂的商務合同執行,該函件所述“直扣產值”“直扣貨款”等內容系不實信息。

聲明顯示,長安汽車已就該函件涉及的詆毀商譽行爲,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標題:長安汽車回應強扣供應商10%貨款:從未收到“函件”,“直扣貨款”等內容不實

地址:https://www.vogueseek.com/post/1250.html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