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5-01-01 00:50:24 熱度:4
財聯社12月31日訊(記者林堅)券商2024年投行業務、債券業務以及財務顧問業務三項執業質量評價結果出爐。執業質量評價是激勵約束券商提升投行業務執業水平的重要方式。根據12月31日中證協官網發布的情況,三大結果如下:
一是,2023年开展投行業務的96家證券公司中:A類11家、B類66家、C類19家。投行業務質量評價是對證券公司投行業務的綜合性評價,統籌考慮了股票保薦、債券承銷、並購重組財務顧問和股轉公司(北交所)等四類投行業務的开展情況(母子公司均开展投行業務的,合並評價),不涉及對券商資信狀況和業務資格的評價。
二是,2023年开展債券承銷與受托管理業務的96家證券公司中:A類17家、B類60家、C類19家。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價是對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开展情況的單項評價。
三是,2023年开展財務顧問業務的37家證券公司中:A類6家、B類24家、C類7家。
財務顧問業務執業質量評價是對證券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財務顧問業務开展情況的單項評價。
2024年投行評級結果
從評價結果看,總體客觀反映了各公司執業質量,符合市場預期。評價結果的公开發布及監管使用,有利於發揮“指揮棒”作用,促進證券公司進一步提升內控水平、執業質量和服務能力。
近年來,在證監會指導下,中證協不斷完善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的執業聲譽管理機制,在投行業務領域,目前已形成涵蓋主要業務類型、綜合和單項評價有機銜接的執業質量評價體系,激勵約束證券公司不斷提升執業質量,履行好“看門人”職責,同時更好發揮服務功能,積極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在中信證券投行相關業務負責人看來,質量評價指標涵蓋了內控制度建設及項目執行評價,從具體產品上講,全面覆蓋了IPO、再融資等股權業務、債券各產品業務、並購重組以及新三板和北交所業務,評價具體要點也比較完整。
相關負責人稱,也因此,質量評價結果能夠較爲全面完整地反饋出投行業務的質量體系建設和執行情況;執業質量評價指標設計不僅注重單體項目的具體執行情況,更側重於證券公司內控的整體建設和執行到位情況,是從根本上維護、促進投行質量管理和項目執行,評價結果較爲客觀、全面;另外,這兩年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加入了支持高科技自立自強的相應指標,與資本市場服務國家战略,支持新質生產力的精神是相一致的,有效引導了投行去开發、推薦新質生產力企業,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據了解,下一步,中證協將及時總結評價實踐經驗,根據監管部門和會員單位的意見建議,進一步研究優化評價指標,進一步加強各類業務評價之間的統籌協調,更好發揮投行業務質量評價機制的激勵約束作用,推動證券行業高質量發展。
看點一:投行評級獲A類券商11家
繼個體保代項目撤否率、暫停業務等負面事項可以公开在中證協官網查閱之後,對於投行而言至關重要的年度評級結果正式出爐。
中證協發布結果。
2024年A類券商分別是:財信證券、長城證券、東方證券、國泰君安、海通證券、華泰聯合、申萬宏源、招商證券、中泰證券、中信證券以及中郵證券。
而在2023年,A類券商分別是財信證券、長城證券、第一創業承銷保薦、華泰聯合、金元證券、南京證券、申港證券、湘財證券、信達證券、浙商證券、中金公司和中信證券。
2024年新增了東方證券、國泰君安、海通證券、申萬宏源、招商證券、中泰證券和中郵證券。第一創業承銷保薦、金元證券、南京證券、申港證券、湘財證券、浙商證券和中金公司暫別A類。
C類券商包括:川財證券、東北證券、東莞證券、東興證券、國都證券、國融證券、紅塔證券、華寶證券、華創證券、華金證券、華龍證券、華西證券、華興證券、民生證券、瑞信證券(中國)、瑞銀證券、萬和證券、銀河證券以及浙商證券。
今年參評的項目範圍更廣,這也是2023年券商投行評級進行一次大改之後第二次應用。從評價結果來看,券商更加注重評價指標的引導作用。因此可以認爲,2024年投行評級結果將更爲全面的、客觀地丈量與反映個體的執業水平,業務項目質量的高低。
從今年的評級安排來看,特別關注2024年券商投行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情況,券商需要統計並匯報。這個指標主要還是來自2023年年底的那次修訂,彼時突出功能導向,將投行服務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情況作爲重要指標,包括服務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最高10分)及其他(最高5分)兩部分。可以看到,去年以來,監管多次提及、強調券商要積極提高與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產力相匹配的金融服務能力。目前支持力度已有顯現。
再次獲A類評價的長城證券表示,公司以“安全、領先、服務”爲战略理念和文化主旨,建立完善內控體系,築牢三道防线,“質量過硬”已經成爲長城證券投行的顯著標籤。長城證券牢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宗旨,投行开展業務過程中,堅持爲新質生產力發展提供有力支持,推動資本市場邁向高質量發展,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
華泰聯合證券表示,公司積極響應中國證券業協會關於投行業務質量評價精神,爲提高投行業務質量、金融服務科技創新作出諸多努力與嘗試。
首先,嚴把投行業務入口關,項目承攬前結合政策導向、技術水平、成長性、行業地位等綜合打分,對不符合國家政策方針、未達公司承攬標准的項目謹慎承接;第二,深植華泰證券“科技賦能”基因,運用金融科技手段賦能投行業務全鏈條執行,通過打造投行業務雲平台實現從“經驗化”向“平台化”的轉型,提高業務質量;第三,積極培養員工行業研究能力,針對性提高服務新質生產力企業能力,踐行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宗旨;第四,通過事後評價、考核引導等措施,建立和打造“服務實體、質量核心”的投行價值觀和文化氛圍。
記者還注意到,中證協正擬對《評價辦法》進一步修訂完善,近期已就徵求意見稿徵求行業意見,修訂內容主要分爲三大方面:一是完善股票保薦業務執業質量履職盡責評價指標;二是優化“投行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指標;三是,新增“新股估值定價能力”專項評價指標。
看點二:券商債券業務評級看點多
2024年券商債券業務評級結果正式出爐。今年的評級也有新的看點,體現在扣分更精准、力度更大。
2024年券商債券業務評級結果正式出爐。
今年3月,中證協對《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價辦法》進行了修訂,並向行業發起徵求意見,6月《辦法》敲定了最終版,這是兩年內的第二次修訂。調整中,爲進一步引導券商加強債券風險控制,本次修訂增加風控實效指標扣分的層次,將原違約率排名前20扣分調整爲排名前30扣分,同時增加相關扣分力度;另增加債券重大訴訟取得突出成果並對釐清中介機構責任邊界有示範效應的情形作爲風險處置指標的加分標的。
同樣值得關注的是,2023年7月14日,由《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能力評價辦法(試行)》升級而來的《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價辦法》正式發布。因企業債券審核職責已順利劃轉至證監會,中證協已對券商开展企業債券承銷與受托管理業務進行自律管理,今年評價範圍還包含企業債券。
由於2023年的評級採用了全新的評價體系,因此當年披露的A、B、C類別的結果與2022年相比出現了顯著變動,缺乏可參考價值。然而,到了2024年,評價體系僅進行了與實際發展和導向相適應的微調,例如提高了扣分與加分的精確度。因此,相較於2023年,最新的評級結果更具參考價值。
(財聯社記者 林堅)
標題:券商投行業務最新評級出爐,名單搶先看!全面強化引導“看門人”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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