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4-10-24 08:51:34 熱度:7
10月2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關於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年金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10點要求。《通知》提及,鼓勵保險公司發揮商保年金作用,大力發展各類養老年金保險,探索开發保障功能較強、經營成本可控、收益水平與客戶風險偏好相匹配的其他年金保險和兩全保險產品。
此外,進一步擴大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按照“成熟一家,开展一家”的原則,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養老保險公司參與商業養老金業務。
鼓勵保險公司大力發展各類養老年金保險
鼓勵保險公司大力發展各類養老年金保險
商保年金是指商業保險公司开發的具有養老風險管理、長期資金穩健積累等功能的產品,包括保險期限5年及以上、積累期或領取期設計符合養老保障特點的年金保險、兩全保險,商業養老金以及金融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產品。
《通知》提出,鼓勵保險公司發揮商保年金跨期支付、保值增值、年金化領取等作用,爲客戶提供長期穩健的財富積累和持續穩定的養老金收入,增強個人養老財務規劃的科學性、有效性和穩定性,有效滿足老齡階段財務收支匹配的保障需求。
此外,要大力發展各類養老年金保險。保險公司要發揮補充養老保障作用,持續提升客戶全生命周期養老風險評估、養老金規劃和管理等服務水平,豐富年金領取方式和期限,加強與基本養老保險的銜接,助力構建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
《通知》提及,要重點發展具有長期領取功能的產品和服務,探索滿足個人財富的養老金轉化和領取需求。發揮專屬商業養老保險交費靈活、資金安全、支持長期年金領取等特點,打造具有基礎性保障功能的養老金管理工具。保險公司要優化產品設計,探索通過多種方式滿足客戶在積累期內合理的流動性需求。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還支持保險公司發揮產品管理機制特點,探索开發保障功能較強、經營成本可控、收益水平與客戶風險偏好相匹配的其他年金保險和兩全保險產品。保險公司可以通過產品組合或功能銜接等方式,爲不同年齡客戶提供生存年金、養老保障和差異化資金管理服務,引導長期積累和領取養老金。
進一步擴大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
進一步擴大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
南都·灣財社記者留意到,《通知》提及,要進一步擴大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按照“成熟一家,开展一家”的原則,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養老保險公司參與商業養老金業務。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延長試點期限,擴大試點區域。養老保險公司要立足客戶養老需求,豐富產品供給,改進業務流程,提升客戶消費體驗。加強風險管理,健全商業養老金業務相關監管規則。
此前,在與頭部保險公司交流時,有險企人士向記者坦言,希望能夠擴大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正在爲此作准備,並等待監管部門的進一步通知部署。2023年1月1日起,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河南省、廣東省、四川省、陝西省等10個省(市)开展,參與試點的4家養老保險公司爲人民養老、國壽養老、太平養老和國民養老。
《通知》要求,要开發適應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新產品和專屬產品。保險公司要堅持普惠、便民原則,結合個人養老金制度特點,加強產品和業務管理。开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商業銀行要滿足參加人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代理銷售不同險種、類型、期限的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
同時,《通知》也明確個人養老金產品的銷售規範。通過官方线上平台直銷或代理銷售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的,相關保險或銀行機構要在銷售過程中完整、客觀地記錄在銷售頁面上呈現的營銷推介、關鍵信息提示和投保人確認等關鍵環節,滿足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爲可回溯管理要求。
“保險公司要堅持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穩健投資,支持資本市場發展,加大對銀發經濟相關產業的投資力度。”《通知》提出,鼓勵保險公司探索符合商保年金管理需求的資產配置方式,加強資產負債聯動管理,積極參與國家新型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建設,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依法合規促進保險業與養老服務業協同發展,豐富保險給付和服務方式。
《通知》還要求加強商保年金業務監管,建立健全與商保年金業務特點和風險監測等相適應的監管制度體系,研究制定符合商保年金新型產品業務特點和風險管理要求的監管規則等。各級監管部門要加強業務統計監測,全面掌握當地商保年金業務發展和風險情況。要加強督促指導、日常監管和監督檢查,規範市場秩序,對於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爲,堅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採寫:南都·灣財社記者 彭樂怡
標題:金融監管總局:大力發展商保年金,擴大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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