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調查成人女裝小尺碼現象:穿得進童裝,卻穿不上同碼女裝

來源: 半島晨報 發表時間:2024-07-31 16:31:30 熱度:14

導讀: “成人女裝尺碼是不是越來越小了?!”天津市和平區的王女士近日去商場买衣服,不禁發出了這樣的疑惑和感嘆——她看中了件T恤,按照自己的身材要了件M碼(160碼)的試穿,結果發現根本穿不進去。 類似的情況...

“成人女裝尺碼是不是越來越小了?!”天津市和平區的王女士近日去商場买衣服,不禁發出了這樣的疑惑和感嘆——她看中了件T恤,按照自己的身材要了件M碼(160碼)的試穿,結果發現根本穿不進去。

類似的情況她已經遇到過多次,自己以前明明一直穿M碼,可這兩年M碼的女裝似乎越來越小了,她一度懷疑自己太胖了要減肥,頗爲焦慮,可實際上自己的身材和體重這幾年沒怎么變過。

“有一次,我試穿了下我孩子160碼的T恤,穿上去完全沒問題。我幾年前买的M碼T恤也都能穿。”王女士告訴《法治日報》記者,自己身邊不少女性朋友也發現了這一現象。還有網友吐槽,自己92斤塞不進的成年女裝,35斤的妹妹穿正好。

受訪專家認爲,一些商家以小碼爲噱頭稱“穿小碼衣服是對女性身材的檢驗”,鼓吹小尺碼女裝涉嫌違反廣告法。消費者要勇敢地監督商家,對不合理的衣服尺碼說“不”;在服裝領域,我國發布了相應國家標准,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標准生產服裝。

成人女裝尺碼越做越小

“今年女裝真是小得荒唐。”

在社交平台上,有博主發視頻吐槽。在視頻中,一名年輕女性展示了其所买的L碼夏季女裝吊帶,可試穿時,身高168cm、體重不到110斤的她完全套不進去,“之前L碼一般54公斤至60公斤的人都能穿,現在的L碼怎么這么小”?

浙江杭州的黃女士曾經是小碼女裝的受衆,即便是身材堪稱纖細苗條的她也不喜歡如今一些商家推崇的“小碼風”。她告訴記者,以前她去店裏都是买XS、S碼的衣服,可今年夏天去一家品牌店买背心,竟然穿不下M碼的。“我這些年身材一直沒變,沒想到女裝尺碼竟縮水了!”

“商家可以按照大衆審美和用戶需求設計服裝,但不能‘亂改’尺碼,更不應該將縮小尺碼作爲商業模式推廣。”黃女士直言。

王女士對此深有同感:“當下,減肥已經成爲女性群體的潮流,商家還要將衣服的正常尺碼做小,這會加劇女性的身材焦慮,甚至導致部分女生病態減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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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民張女士看來,一些商家故意將尺碼做小,美其名曰“修身”“好看”“穿小碼衣服是對女性身材的檢驗”,實際上導致了女性被“尺碼霸凌”。“我近幾年體重沒怎么變,衣服的尺碼卻越穿越大,本來穿M碼,現在卻要穿L碼和XL碼,有時候都不敢和朋友一起去商場买衣服,無形中也產生了身材焦慮。” 

有一次,張女士試穿一件L碼的衣服,結果還是顯小,店員直接呼叫倉庫人員拿最大號的來,讓她感覺十分尷尬。不過,她最近發現,大號童裝似乎可以成爲成人女裝替代品——她在某品牌童裝店發現,160碼的上衣腰圍80cm,穿上非常寬松舒適,而不遠處的某品牌女裝,160碼的上衣腰圍只有62cm。 

不僅是线下品牌店,线上一些直播間售賣的女裝尺寸也偏小。山東濟南的宗女士說,前段時間她在直播間买了幾件衣服,寄到後都穿不下,後來再买衣服,都要在主播給的尺碼基礎上往大一兩碼下單。宗女士告訴記者,她測量發現,最近线上購买的XXXL碼衣服胸圍86cm、腰圍77cm,而幾年前在專賣店購买的L碼衣服胸圍88cm、腰圍78cm,比XXXL還“大”一點。

記者近日走訪了北京東城、西城的幾家商場,發現不少商家都將很小的緊身款衣服擺在櫃台顯眼處。一家寫着“辣妹俱樂部”等廣告語的商鋪,裏面各種樣式的T恤、連衣裙都很迷你,如一條160碼的裙子,其裙子腰部寬度甚至只和女性小臂長度差不多,單邊還不到30cm。商家稱,來這裏买衣服的女性身材都很好。

在某女裝店,記者看到一款吊帶背心款上衣(160碼),經測量腰圍僅60cm,且該商店的所有衣服都是均碼。當記者提出要給身高近160cm、體重近100斤的朋友挑件衣服時,店員建議买寬松版,以免穿不下。

“進來以爲是走進了童裝店,這么小的衣服成年女性怎么會穿得進去?”正在該女裝店等待女朋友選購衣服的男生說,終於知道自己身材勻稱的女朋友爲啥老喊着要減肥了,“應該和服裝店衣服尺碼縮水有點關系”。

此外,記者注意到,社交平台上也刮起了一股小碼風、BM(Brandy Melville,一種主打適合夠瘦夠薄女孩的服裝)風。記者在某社交App上搜索“BM穿搭”,隨即跳出不少帖子,如“BM風上身款合集”“做一個BM女孩”等。

“我淨身高170cm,體重不到105斤。”一名看上去很瘦的博主在其账號分享試穿BM風衣服的體驗,仍“感覺自己真的很壯,會有想更瘦一些的衝動”。

畸形審美利益導向疊加

女裝尺碼越做越小,是商家爲了節約成本,還是刻意制造“身材焦慮”?

受訪專家認爲,女裝尺碼越來越小是畸形審美觀以及利益導向所致。 

“市場調節具有自發性,一些商家故意把女裝尺碼越做越小,必然是因爲有利可圖,這是市場選擇和某些輿論引導的綜合體現。”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副教授劉秋岑說。  

她進一步分析說,一方面,商家尺碼越做越小,博主穿小碼服裝引流,都是因爲有爆點,有人愿意爲此买單;另一方面,這些商家和博主通過宣傳再次加劇普通人的自我懷疑和焦慮——仿佛全網都是模特身材的人,自己穿不進小碼衣服就是不健康、不美,甚至會以不健康的方式盲目減肥、追求所謂“完美身材”。 

在上海瀛東律師事務所婚姻家事部主任方潔看來,女裝尺碼越來越小的根源是當下比較流行的“白瘦幼”審美觀。這種審美標准催生了一種“虛榮尺碼”的營銷策略,它利用消費者迎合所謂主流審美的心理,從而進一步增加小尺碼服裝的銷量。  

在她看來,“白瘦幼”審美觀是對男性視角審美的趨同,商家們以小碼爲噱頭,稱“穿小碼衣服是對女性身材的檢驗”無疑又站在了錯誤角度看問題。一些女性消費者因此被不良網絡風氣PUA(精神控制),從服裝的消費者成了服裝的“奴隸”。  

“‘穿衣自由’是基本的人身權利,鼓吹試穿小碼衣服的商業手段,是對穿衣自由的禁錮、對女性身材的‘霸凌’。利用‘白瘦幼’審美綁架女性,大力營銷小尺碼女裝、販賣身材焦慮,違反了企業活動的非歧視原則。”方潔說。

完善制度實行標准尺碼

女裝尺寸是否有相關標准?

方潔介紹說,我國女裝服裝號型的國家標准經歷了幾個重要的發展階段。最早在1981年,依據當時全國人體體型測量的數據結果制定了女裝號型標准;1991年,相關部門發布了系統的初版服裝號型國家標准,該標准是強制執行的;1997年,我國對服裝號型國家標准進行修訂,改爲推薦標准。  

“女裝服裝號型標准最近一次全面修訂是在2008年,由《服裝號型女子(GB/T 1335.2-2008)》代替之前的GB/T 1335.2—1997,其標准並沒有太大變動,依據的人體體型數據仍然來源於之前的測量結果。”方潔說,當服裝標准已無法適用女子體型、審美的變化,而推薦標准又只是商家的參考數據,那么服裝尺碼標准的“決定者”便逐漸變成了一些追逐市場利益的商家,越來越小的女裝便這樣產生了。 

記者在調查中注意到,隨着女裝的不斷“縮水”,許多女性不堪其擾,甚至出現了一些女性減肥瘦身,只爲了能擠進令人咋舌的狹窄尺碼衣服的現象。 

在劉秋岑看來,要想解決女裝尺碼問題,就不應該提倡把衣服尺碼與身材標准綁定,以此桎梏審美、桎梏社會評價標准,過於追求小尺碼女裝,會有越來越多女性爲追求極致而不惜犧牲健康。社會應該認可多樣的美。  

方潔發現,令人欣慰的是,當下社會已經逐漸認識到女裝尺碼越做越小是一種不合理的現象,很多女性已敢於對小尺碼女裝說“我穿不進去,但不是我的問題”。 

“應當正視國家推薦標准過於陳舊已無法適應女子體型變化的現狀,建議相關部門對全國人體體型數據進行更新,據此修訂服裝號型標准。”方潔建議,雖然目前我國並沒有針對畸形的服裝尺寸進行立法上的規制,但監管部門面對服裝尺碼亂象可以選擇通過試點的方式,對各大流行服裝品牌集中要求實行標准尺碼,引導和推動服裝行業建立更加健康和積極的行業規範。  

“當消費者發現服裝尺寸已經小到不符合大衆身材標准時,可以向市場監管等部門反映,服裝尺碼的異常化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產品質量的不合格,消費者協會等應當主動去發現並解決。”在方潔看來,商家鼓吹小尺碼女裝涉嫌違反廣告法,嚴重的甚至涉嫌對消費者的欺詐。對商家涉嫌違反廣告法的行爲,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查處。對商家涉嫌欺詐的行爲,消費者可以通過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和舉報的方式進行維權,也可以通過訴訟途徑對自己的權利進行維護。 

“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第34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在規劃、建設基礎設施時,應當考慮婦女的特殊需求,配備滿足婦女需要的公共廁所和母嬰室等公共設施。可以看到,現在公共場所中母嬰室、女廁所等公共設施的配置越來越完善。女性服裝方面的問題也需要社會予以正視,公平合理對待。”方潔說。

來源: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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