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聲音|金李:建議放寬養老金等長期資金進入股權投資領域限制

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4-03-05 00:50:46 熱度:11

導讀: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胡萌)3月4日,全國兩會召开之際,貝殼財經記者獲悉,全國政協委員、南方科技大學副校長金李就“放寬養老金等長期資金進入股權投資領域限制”提出建議。 金李表示,應對老齡化,需要讓老...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胡萌)3月4日,全國兩會召开之際,貝殼財經記者獲悉,全國政協委員、南方科技大學副校長金李就“放寬養老金等長期資金進入股權投資領域限制”提出建議。

金李表示,應對老齡化,需要讓老人的錢袋子鼓起來。在現有的養老第一、第二支柱基礎上,國家大力發展第三支柱。鼓勵養老金參與股權投資,不僅可以擴大中長期資金來源提振金融對於科技創新的支持,也更加自主可控爲養老金融創造更高收益。

全國政協委員金李。受訪者供圖

應對老齡化,需要讓老人的錢袋子鼓起來

據了解,股權投資是支持科創企業發展的重要金融力量,也是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基礎層。我國形成了多元化的股權投資生態,覆蓋天使、中試、風投、私募、接續、並購等各個環節,支持了數以萬計的科創企業。

金李表示,近年來,由於退出渠道不暢、回報有限、耐心資本缺失等原因,民間資本投向股權領域特別是早期科創項目的積極性降低。爲提振信心,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實現投早投小投科技,建議放寬養老金等中長期資金進入股權投資的限制,引入更多源頭活水。

他強調,應對老齡化,需要讓老人的錢袋子鼓起來。鼓勵養老金參與股權投資,不僅可以擴大中長期資金來源提振金融對於科技創新的支持,也更加自主可控爲養老金融創造更高收益。但目前存在兩大問題:一是國家社保基金投資股權領域的收益雖然更高,但是被允許配置的比例過低。

金李表示,過去受政策限制,國家社保基金雖然可以進行股權投資,也可以進行債權投資。但是股權投資比例的上限僅爲10%,而固定收益產品投資的比例則不低於40%。各省養老金上繳中央統一管理的部分則不允許投資股權,這主要是爲了保障投資安全,控制風險。就實際投資數據來看,按照已累計出資額計算,創投基金佔社保基金累計投資比例僅爲3.4%,遠未達到國家允許的10%的上限,也遠低於美國養老金配置私募股權的8.9%和加拿大32%的比例。

二是過去若幹年,出於政治風險和社會影響的考量,國家社保基金極少對單個項目進行直接投資,據了解只有一家。

展开全文

金李舉例稱,一種較爲可行的方式是,由國家社保基金作爲有限合夥人(LP),參與到市場化的、支持科創的地方性基金,比如在深圳、北京和上海試點的國家社保基金的科技創新專項基金。在這種模式下,社保基金的權威性和規模性可以有力地支持地方性的、行業性的、政府參與的、經過業績驗證的市場化科創基金。一方面爲科技創新市場提供充足的金融資源,另一方面也規避了國家直接投資單個項目所產生的市場風險和政策風險。這些科創專項基金最終支持的科創型中小微企業大多屬於民營企業,這也更好體現國家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決心,提振民企信心。

放寬中長期資金投資風投的比例限制,適度發展S基金

對此,金李提出三大建議,一是放寬社保基金等中長期資金投資風投領域的比例限制,並鼓勵商業化養老金適量配置股權投資。比如,把《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內投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關於“產業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含創業投資基金)不得高於10%”的比例上限提高至20%,並且允許各省養老金由國家統一管理部分以適當比例(建議15%)投入股權領域,同時不再要求至少40%投固收產品。同時,鼓勵養老金第二支柱與第三支柱自主選擇配置創投基金類產品的比例,發揮好企業年金、個人養老金的自主選擇性,爲愿意承擔較高風險和收益預期較高的個人、企業年金提供充足的豐富的配置策略。通過第二支柱、第三支柱,爲未來養老金大比例參與創業投資進行政策試水。對於部分慈善公益性質的資金,比如大學教育基金會,亦可在合規前提下放寬限制。

其次,爲避免單個項目風險過大,建議規範中長期資金开展股權投資的方式爲組合投資。同時鼓勵以基金方式進行組合投資,不對單個投資項目進行考核,從而避免因爲擔心國有資產流失而束縛住投資的手腳。

三是適度發展S基金。金李指出,目前全國一級股權投資存量資產大約在14萬億的規模,有意愿進場的資金體量充其量在千億級別,二者存在量級差異。而中長期資金如果能夠在期限爲7年的直投基金運行到第3年或者第4年進場,此時被投項目組合已經基本成型,可以在公允市場價格基礎之上進行一定折讓購买,降低投資不確定性,又享受了一定的資產價格折讓,提升投資回報,也更加符合社保基金等中長期資金對穩健性的要求。

編輯 閻俠

校對 柳寶慶



標題:兩會聲音|金李:建議放寬養老金等長期資金進入股權投資領域限制

地址:https://www.vogueseek.com/post/52788.html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