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融券制度兩大逆周期調整!最新關注:將如何影響市場?

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3-10-15 00:50:25 熱度:42

導讀: 財聯社10月14日訊(記者 林堅)據證監會最新公布,爲進一步加強融券業務逆周期調節,證監會經充分論證評估,根據當前市場情況,對融券及战略投資者出借配售股份的制度進行針對性調整優化,在保持制度相對穩定...

財聯社10月14日訊(記者 林堅)據證監會最新公布,爲進一步加強融券業務逆周期調節,證監會經充分論證評估,根據當前市場情況,對融券及战略投資者出借配售股份的制度進行針對性調整優化,在保持制度相對穩定的前提下,階段性收緊融券和战略投資者配售股份出借。從融券端與出借端兩個方向進行逆周期調整。

圖爲證監會發布通知

融券端來看,爲了合理分配券源並改善市場投資結構,證監會決定在前期降低融資保證金的基礎上,對融券保證金進行調整優化。普通融券的保證金比例由50%提高至80%,對於私募機構的融券保證金進行差異化提升,即由50%提高至100%,發揮制度的逆周期調節作用。

出借端來看,針對上市公司高管與核心員工參與战略配售後階段性出借股票的規則進行了優化調整。爲突出上市公司高管專注主業,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員工通過參與战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出借,適度限制其他战略投資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

根據市場人士的初步測算,保證金比例調整後,預計融券新增規模減少40%左右;限制部分战投出借,在上市初期減少融券比例約60%-70%。

證監會還將督促證券公司建立健全融券券源分配機制、穿透核查機制和准入機制,加強融券交易行爲管理。

同時,證監會將加大對各種不當套利行爲的監管,扎緊扎牢制度籬笆,進一步加強監管執法,對各種違規行爲,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一旦發現將立即進行查處,並從嚴從重進行問責。

證監會將加大對各種不當套利行爲的監管,扎緊扎牢制度籬笆,進一步加強監管執法,對各種違規行爲,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一旦發現將立即進行查處,並從嚴從重進行問責。針對定增配合融券、大宗交易配合融券等違規行爲,監管將嚴格禁止,全面管控。

此外,監管部門將持續評估融券機制的運行效果,並根據市場情況及時進行調節。

針對上述調整,有市場人士告訴記者,可以看到,調整充分聽取市場反饋,引導市場良性運用融資及融券工具,進一步鼓勵資金參與市場。此外,長期看,融券業務在平抑市場波動起到了重要作用。限制融券,鼓勵融資主要是充分發揮制度的逆周期調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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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證監會特別提到“在保持制度相對穩定的前提下,階段性收緊融券和战略投資者配售股份出借”,階段性表述尤其重要,但總體方向不變。證監會將持續評估融券機制的運行效果,並根據市場情況及時進行調節。

在行業人士看來,這不是對過往制度簡單的否定,而是更好發揮優化制度作用。

三大交易所同步發布相關安排

證監會發布後,滬深北交易三大交易所同步發布關於優化融券交易和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相關安排的通知。

除證監會明確的“投資者融券賣出時,融券保證金比例不得低於80%。其中,投資者爲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融券賣出時,融券保證金比例不得低於100%”外,還提到,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讓的大股東或者特定股東減持股份等有轉讓限制的股份的,在限制期內,投資者及其關聯方不得融券賣出該上市公司股票。

上述規定中,關於融券保證金的調整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其他條款自2023年10月16日起施行。

值得關注的是,在股票首次公开發行上市後的前五個交易日,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战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以外的其他战略投資者出借獲配股票的,應當通過非約定申報方式出借,且出借數量應當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前五個交易日內單日出借獲配股票數量佔其獲配股票總數量的比例不得超過20%;

(二)前五個交易日內合計出借獲配股票數量佔其獲配股票總數量的比例不得超過50%。

交易所提到,會員應當遵循公平、風險可控的原則,建立健全融券券源分配機制,防範利益輸送。會員應當按照穿透原則核查投資者情況,並對投資者融券行爲加強管理。根據投資者類型、交易行爲特點,建立相應的准入機制,會員負責合規風控的高級管理人員對准入機制執行情況承擔管理責任。會員應當對投資者的相關交易行爲進行前端核查,嚴禁參與違規或爲違規提供便利,發現投資者交易行爲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不得爲其辦理融券或者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

事實上,證監會一直對战略投資者出借證券行爲嚴格監管,明確要求相關主體不得通過任何方式變相減持、不得通過任何方式合謀進行利益輸送,一旦發現將依法嚴肅處理。

根據有關規定,战略投資者在承諾的持有期限內,不得通過與轉融券借入人、與其他主體合謀等方式,鎖定配售股票收益、實施利益輸送或者謀取其他不當利益。另據規定,參與注冊制下首次公开發行股票战略配售的投資者及其關聯方,在參與战略配售的投資者承諾持有期限內,不得融券賣出該上市公司股票。

調整融券後新股會不會被爆炒?可能性不大

調整融券—新股會不會被爆炒?在業內人士看來,由於融券規模普遍不大等原因,融券交易量佔比普遍不大。從數據及交易規則看,融券通常不會明顯影響股價。

從佔比數據看,從上市後5日內融券賣出規模來看,2023年共有258家公司上市,其中有70家上市公司在上市5日內出現過融券交易,70家上市公司的平均融券賣出交易佔比爲1.6%,歷史上,共有620家上市公司在上市5日內有過融券賣出交易,平均融券賣出交易佔比1.8%,最高爲縱橫股份8.7%。

從交易制度看,監管要求融券賣出報價不得低於市場定價,成交價僅能與上一筆成交價相同,這導致投資者其實較難通過短期交易性方式大幅拉低股價。

此外,一個完整的融券交易,一般要通過方向相反的兩次买賣完成,中長期看融券交易對股價影響是中性的,決定市場價格運行區間的核心因素是上市公司基本面情況。融券業務有助於平抑股價的異常波動,促進市場定價效率的提升。

融券具有逆周期條件功能

可以看到,融券制度是成熟資本市場常見的基礎性交易制度,爲市場多空雙方提供了交易工具,有利於提升資本市場價格發現能力;同時,融資融券作爲一種重要的風險管理工具,能有效滿足風險管理需求。

據財聯社記者觀察,近年來,融資融券業務發展整體平穩,融資融券余額隨市場波動,2019年後,隨着科創板試點注冊制,融資融券制度不斷完善,融券交易機制突破、市場券源擴充推動融資融券交易結構優化。

數據顯示,融券余額在融資融券余額中的佔比已從2019年前不足1%提升至目前約6%的水平。從目前交易規模來看,融資交易佔市場买入交易的比重隨市場波動,整體在7%-9.5%的區間,融券交易在市場賣出交易中的佔比從2019年前不足0.2%提升至目前約0.6%的水平,整體佔比仍然較低。

融資融券改革是資本市場改革的重要一步。在全面注冊制下,完善融資融券制度是資本市場基礎制度體系完善和基礎功能提升的重要方面,同時也是提升證券公司作爲中介機構專業服務能力的重要方式。

8月27日,爲落實證監會近期發布的“活躍資本市場、提振投資者信心”的一攬子政策安排,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發布通知,將投資者融資买入證券時的融資保證金最低比例由100%降低至80%。

綜合記者採訪情況來看,隨着券商對於融資融券業務風險自主管理能力的不斷增強,投資者對於融資融券業務認識的逐步加深,適度降低保證金比例,對於市場有着兩方面積極影響。

一方面,將擴大市場存量投資者可交易的規模以及降低投資者的交易成本,增加證券市場的總供給和總需求,擴大證券交易的深度,使得投資者進一步放大槓杆的潛在需求得以滿足、潛在供給得以消化,提高證券市場的換手率。

另一方面,吸引投資者入場,增加市場的交易量,客觀上有利於提高市場的流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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