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景區疑被山洪衝走遇難,家屬索賠260萬才不是訛錢

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3-08-12 09:06:44 熱度:20

導讀: 文|李哲 近日,安徽蕪湖徐先生在網上發視頻,稱其妻子在江西三清山景區遊覽時被山洪衝走遇難,向景區索賠260萬元,卻被很多網友指責訛錢。目前他仍在與涉事景區協商相關事宜。 徐先生說,7月20日 ,他們...

文|李哲

近日,安徽蕪湖徐先生在網上發視頻,稱其妻子在江西三清山景區遊覽時被山洪衝走遇難,向景區索賠260萬元,卻被很多網友指責訛錢。目前他仍在與涉事景區協商相關事宜。

徐先生說,7月20日 ,他們一行五人從安徽自駕來到三清山玩。他帶着孩子留在農家樂,妻子和妹妹去山裏遊玩。在兩人下山路上,途中經過一個石橋,“結果水從斜坡這邊突然衝下來,兩個人就被衝下陡崖下去了”,妹妹被大石頭擋住,妻子不幸遇難。

事後,徐先生向景區索賠260萬元,而景區和很多網友認爲責任在他妻子身上,這實在讓人費解。

一個最直接的問題是,景區真的完全盡到了風險提示和安全保障的義務嗎?

三清山

在這起新聞中,有一個關鍵細節,同時也是一個爭議點。事發位置有警示牌,寫着“注意山洪”的提示。但是徐先生說,水當時只高出石板10多釐米,所以妻子和妹妹才准備淌到橋對面去,但就在淌過去時候,山洪來了。

如果徐先生所言不假,面對山洪的突發性和偶然性,“注意”一詞,未免有些單調、含糊和輕飄飄了。

我們不妨站在當事人的立場,來分析他們的行爲和心理。比如,此處的“山洪危險,注意安全”,是一種常年性的提醒還是特殊提醒?是強制性的提醒還是建議性的提醒?

當一名遊客來到簡易的石板橋前,他(她)看到這樣的提醒,又看着橋是可以過的,大概率的選擇只是小心地通過,而不是折返。

要知道,如果是明確不能通行的橋,那么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或者在汛期直接封堵就可以了,以免危及遊客人身安全。既然橋是可以通行的,又怎么只指責“遊客沒有保護好自己”呢?

同樣一座橋,有的遊客走過去了,沒有出事,結果是“你好我好大家好”;而有的遊客沒那么幸運,恰好遇到了山洪,丟掉了性命,這恐怕並不能簡單地歸爲“活該”或“倒黴”,而是裏面早就暗藏隱患。有能力對這種隱患負責的,也就是景區及其管理部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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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遊客周末遊玩三清山

更何況,早在2019年,國家防總辦公室、文化和旅遊部聯合印發通知,明確提到,要切實加強A級旅遊景區汛期旅遊安全管理,遇強降雨要果斷關閉景區,勸離、遊客。

這已經成爲很多地方和景區的常規操作:一旦接到暴雨或山洪預警,涉山涉水型景區都會提前關門。

三清山是國家5A級旅遊景區。事後,徐先生質疑說,“當天明明在下雨,景區爲何不採取封閉措施,還放任遊客前去遊玩,”有一定的道理。

考慮到目前山洪預警通道有很多,景區不應該後知後覺。就算沒有接到山洪的預警,工作人員也說“那幾天確實雨量比較大”,在洪水多發的汛期,景區應該想見可能會出現山洪,及時封閉風險景點,或加強防護措施,而不是只有一個孤零零的警示牌。

當然,據徐先生講,景區也愿意給予一定的賠償,但只賠償30%。雙方對責任的具體劃分有糾紛,可以訴諸法律渠道,通過法院把事實和責任理清楚,達成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果。

但是在這個結果到來前,圍觀的部分網友不要搞錯焦點,動不動給人戴一頂訛人的帽子,在受害者家屬受傷的心上撒鹽。

對景區來說,這次死亡事件就是一個提醒,如果他們本着對遊客負責的態度,認真履行相關規定,及時查漏補缺,或許悲劇就能避免。如果遊客出事,正當的索賠被解讀成無理取鬧、死哪訛哪,景區可以全身而退,這樣的地方,也沒幾個人敢去,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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