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泉州通報一批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4-06-21 01:15:19 熱度:8

導讀: 暑假旅遊高峰即將來臨,近日,市文旅局公布查處的旅遊市場典型案例,提醒遊客,尤其是學生朋友們,外出旅遊要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文明出遊、安全度假。消費者暑期出遊要選擇有資質、信譽好的旅行社,謹防上當受騙。...

暑假旅遊高峰即將來臨,近日,市文旅局公布查處的旅遊市場典型案例,提醒遊客,尤其是學生朋友們,外出旅遊要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文明出遊、安全度假。消費者暑期出遊要選擇有資質、信譽好的旅行社,謹防上當受騙。

暑假旅遊高峰即將來臨(張九強 攝)

旅遊市場典型案例

1

泉州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將旅遊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況告知旅遊者案

執法人員對一購物店內的“花田小鎮+科山公園一日遊”旅遊團隊進行檢查的過程中發現,該團組團社爲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托社爲泉州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實際地接社爲泉州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泉州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托社)在未告知組團社和旅遊者的情況下,將該團的實際接待事宜轉委托給地接社泉州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泉州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托社)上述行爲行爲違反了《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泉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依據《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二條、《旅行社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對泉州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爲作出行政處罰。

2

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與旅遊者籤訂的旅遊合同未載明旅行社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事項案

2023年2月14日,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組織30名老年旅遊者參加“永泰嵩口古鎮、春光村一日遊”,與旅遊者籤訂的旅遊合同中未載明《旅行社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的旅遊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旅行社統一安排的遊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旅遊者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旅遊者應當交納的旅遊費用及交納方式等其他事項,上述行爲違反了《旅行社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泉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根據《旅行社條例》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對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的上述行爲作出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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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高某某未取得導遊證而從事導遊活動案

高某某在未取得導遊證的情況下於2023年6月16日在开元寺爲兩名旅遊者提供景點講解服務,收取旅遊者200元的費用。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泉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對高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4

福建某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導遊證的人員提供導遊服務案

福建某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其組織的“1106德化一日遊”行程中,委派未取得導遊證的戴某某爲該團的旅遊者提供導遊服務。該旅行社的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泉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對該旅行社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戴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5

泉州某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導遊證的人員提供導遊服務案

泉州某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在飛豬平台上出售了“看古城遊清源一日遊”旅遊包價產品,在實際旅遊行程中委派未取得導遊證的司機林某某,爲該團的旅遊者提供導遊服務。該旅行社的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泉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對該旅行社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作出行政處罰。

6

泉州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將旅遊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況告知旅遊者案

執法人員在處理一起遊客投訴中,發現導遊廖某某在未經旅行社委派的情況下,私自承攬業務,爲旅遊者提供導遊服務,違法所得共計400元。廖某某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泉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對廖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7

朱某某未取得導遊證而從事導遊活動案

執法人員在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朱某某在未取得導遊證的情況下爲遊客提供導遊服務,違法所得共計900元。其爲旅遊者提供導遊服務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泉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對朱某某作出行政處罰並予以公告。

8

導遊林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的規定,私自承攬業務

執法人員在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林某在未經旅行社委派的情況下,私自承攬業務,爲旅遊者提供導遊服務,並在提供導遊服務中未佩戴導遊證(已現場整改),違法所得共計500元。林某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四十條、《導遊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泉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對林某私自承攬業務的行爲作出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對林某在進行導遊活動時未佩戴導遊證的行爲作出首違不罰的決定。

9

某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違反《在线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未在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填報包價旅遊合同有關信息案

2024年5月24日,泉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依法對泉州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不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及違反《在线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未在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填報包價旅遊合同有關信息的違法行爲責令改正,並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的行政處罰。泉州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攜程旅行”微信小程序上銷售的在线包價旅遊產品中向遊客提供了旅遊包車服務,在提供旅遊包車服務中向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洪某某租用車輛爲該團遊客提供用車服務。該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同時,該旅行社未在“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上填報該團的包價旅遊合同信息,上述行爲違反了《在线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九十七條第二項、《在线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上述兩項違法行爲責令改正,並進行並罰。

10

查處某公司向不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案

2024年5月24日,泉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依法對泉州市某有限公司向不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的違法行爲責令改正,並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的行政處罰。泉州市某有限公司受組團社南通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委托,爲“2024年2月12日—16日泉州獨立團5日遊”的10名遊客提供地接服務,包含交通、住宿、用餐、導遊和門票等旅遊接待服務。該旅行社向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資質的黃某某租用車輛爲該團的旅遊者提供交通服務,其中有兩輛車未取得《道路運輸證》。該旅行社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九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上述違法行爲進行責令改正,並作出行政處罰。

來源:泉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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