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4-01-13 08:59:57 熱度:52
從浦東機場打車去華師大
59公裏車收費高達420元?
乘客投訴後
出租車公司卻說沒有這輛車
到底是怎么回事?
1月2日11時20分左右
來滬旅遊的朱小姐
在浦東機場出租車乘車站台排隊
5分鐘後上了一輛出租車
到達華東師範大學附近的小區後
計價器上顯示423元
這個價格讓朱小姐很詫異
“這個價格和之前我自己查的差別很大
我就問出租車司機爲什么那么貴”
沒想到的是
面對朱小姐的質疑
出租車司機說
上海打車就是這么貴
可以給朱小姐免掉3元零頭
“他還說上海有新規定
元旦還要漲價之類的”
朱小姐覺得自己當時一個人勢單力薄
和司機爭論並不討巧
於是在支付了420元車費並拿到發票後
立即向12345市民熱线進行了投訴
根據發票,朱小姐上車時間爲10:10,下車時間爲11:26,中間間隔了1小時16分鐘,其間還有20分鐘等候時間。單價則爲4.1元,裏程顯示98.8公裏,合計金額423元,車牌號則爲A·DM1021。
記者查詢多個地圖軟件後發現,按照正常行駛路线,浦東機場到華東師範大學約爲53-59公裏,耗時基本在1小時05分鐘左右。而在不同打車平台上,從浦東機場到華東師範大學普陀校區,出租車所顯示的價格,一般在210-220元左右浮動。
出租車公司:沒有這輛車
記者撥通了發票上標明的法蘭紅上海前衛出租車有限公司的投訴電話,工作人員核實後驚訝地表示,自己公司並沒有這輛出租車。“我不知道爲什么出租車司機有相關發票,根據發票上的相關信息,公司系統裏根本查不到這輛車。”
朱小姐則前往小區物業調看了監控,經過反復仔細對照,在1月2日11:26至12:00這個時間段內,只有一輛紅色出租車進出過小區,車牌爲滬A·A75761。
市交通執法總隊:
駕駛員無證營運
市交通委執法總隊接到投訴後,高度重視,經調查,案件事發經過爲:
1月2日10時32分許,朱小姐在浦東機場T1出租車站點通過排隊按序上了一輛出租車,目的地爲華師大一村某號樓。11時24分許,該車到達目的地,駕駛員向朱小姐出具了一張上海前衛出租汽車有限公司的車費發票,車費發票顯示金額423元,公裏數顯示98.8公裏,駕駛員向朱小姐收取了420元車費。
1月3日,市交通委執法總隊三大隊接到投訴後,調查發現該發票上的車號、證號信息均無法查詢到相關信息,並聯系前衛公司進行發票核實,前衛表示該發票已經報廢,車輛也非本公司車輛。判斷該發票爲廢發票,須通過監控來鎖定車牌號。
於是馬上致電已經離滬的朱小姐,詳細了解案件的具體過程和上下車時間及人員體貌特徵,結合朱小姐提供的信息,通過監控來進一步查找。後通過乘客提供的目的地監控信息查到車牌號,又通過上車點監控進一步鎖定車牌號,確認所屬公司爲上海時宜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立刻通知公司和駕駛員前來處理。
經查,該車駕駛員黃某某,無准營證,當天駕駛車輛從事營運,其承認出具廢發票且多收費的情況。車屬公司明知駕駛員無證,仍將該車交予黃某某駕駛。
結合調查情況,1月5日上午10時,市交通委執法總隊三大隊對駕駛員及其公司涉嫌的違法行爲作出處理:一是駕駛員涉嫌無准營證從事出租汽車經營的行爲,違反《上海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四款,已對駕駛員制作詢問筆錄,擬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二是車屬公司涉嫌將出租車交予無准營證人員駕駛的行爲,違反《上海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擬對其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目前車屬公司已向乘客就多收費用進行退還。
市交通委執法總隊提醒廣大乘客,如遇出租汽車拒載、多收費等情況,可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條件下拍照取證,報警或撥打12345進行投訴,注意留存好發票、車牌號等必要證據以便執法部門進行及時查處。
文字:青年報記者 崔子潤 郭穎
(來源:青年報)
標題:59公裏收費420元?司機稱“上海打車就這么貴”,官方回應來了
地址:https://www.vogueseek.com/post/44306.html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