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制首例!上交所:5年內不接受其IPO申請

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4-06-12 00:51:58 熱度:42

導讀: 、 作 者丨見習記者馮典俊 編 輯丨倪新平 6月11日,上交所對上海思爾芯开出處分罰單,具體爲5年內不接受其發行上市申請文件。此前,上海思爾芯因在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而被調查。 據了解,這...

作 者丨見習記者馮典俊

編 輯丨倪新平

6月11日,上交所對上海思爾芯开出處分罰單,具體爲5年內不接受其發行上市申請文件。此前,上海思爾芯因在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而被調查。

據了解,這是注冊制以來交易所首單對IPO發行人處以5年內不接受申請文件的紀律處分。

2021年8月24日,上交所受理上海思爾芯首次公开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因上海思爾芯撤回發行上市申請,上交所2022年7月27日決定終止審核。

上交所开出的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上海思爾芯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其《招股說明書》第六節“業務與技術”、第八節“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涉及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2020年虛增營業收入合計1536.72萬元,佔當年度營業收入的11.55%,虛增利潤總額合計1246.17萬元,佔當年度利潤總額的118.48%。

上交所認爲,上海思爾芯通過虛構銷售交易、提前確認收入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總額,明顯具有主觀故意,已經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和查實,違規事實清楚,影響惡劣。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決定對上海思爾芯予以5年內不接受發行人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紀律處分;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公开認定3年內不適合擔任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紀律處分;對上海思爾芯時任董事長黃學良予以1年內不接受其控制的其他發行人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紀律處分。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2月份證監會已對上海思爾芯开出罰單。證監會依法決定:對上海思爾芯處以400萬元罰款;對時任上海思爾芯董事長黃學良,時任上海思爾芯董事、首席執行官、總經理Toshio Nakama分別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時任上海思爾芯董事、資深副總裁林鎧鵬,時任上海思爾芯董事、資深副總裁、董事會祕書熊世坤分別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時任上海思爾芯首席財務官黎雄應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時任上海思爾芯監事會主席楊錄處以100萬元罰款。

SFC

本期編輯 劉雪瑩 實習生 黃麗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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