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華人首富趙長鵬出獄:淨資產253億美元 曾被判四個月監禁

來源: 編輯:匿名 發表時間:2024-09-29 16:51:38 熱度:1

導讀: 雷遞網 樂天 9月28日 據美國監獄管理局 (BOP) 稱,加密貨幣大佬、幣安創始人趙長鵬已出獄。 趙長鵬的獲釋比原定於9 月29日(周日)的釋放日期提前了兩天。如果囚犯的釋放日期恰逢周末或節假日,...

雷遞網 樂天 9月28日

據美國監獄管理局 (BOP) 稱,加密貨幣大佬、幣安創始人趙長鵬已出獄。

趙長鵬的獲釋比原定於9 月29日(周日)的釋放日期提前了兩天。如果囚犯的釋放日期恰逢周末或節假日,美國監獄管理局有權提前釋放囚犯。

2024年4月,趙長鵬因未能在幣安建立充分的“了解你的客戶” (KYC) 計劃而違反《銀行保密法》 (BSA),被判處四個月監禁。

作爲認罪的一部分,趙長鵬還同意支付5000萬美元罰款並辭去加密貨幣交易所首席執行官一職。幣安同意向美國各監管機構支付43億美元罰款,以解決相關指控。

趙長鵬的淨資產253億美元,被認爲是美國有史以來入獄的最富有的人。

監管機構曾對趙長鵬提出13項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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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長鵬是一名華裔,1977年出生於江蘇連雲港,12歲時全家搬到了加拿大溫哥華,其母親是一名教師,父親在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擔任學者。

2017年,趙長鵬成立幣安,在加密貨幣行業自立門戶;自2022年FTX暴雷後,幣安在加密貨幣行業的地位更加穩固,趙長鵬曾被稱爲華人首富。

趙長鵬此次風波,源於2023年6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對幣安可能違反其美國業務的法律採取行動。監管機構對幣安和創始人趙長鵬提出13項指控,指控幣安和趙長鵬違反證券法。

官方聲稱幣安故意破壞其自身的國際合規控制,以幫助美國投資者繼續在Binance.com上進行交易,而他們本應依賴單獨的Binance.US系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稱,趙和他的公司還“在幕後”控制Binance.US。

SEC指控趙長鵬和幣安對平台客戶的資產進行控制,允許他們隨意混合客戶資產或轉移客戶資產,包括轉移到趙擁有和控制的名爲 Sigma Chain 的實體。SEC 投訴進一步指控BAM Trading和BAM Management US Holdings, Inc.誤導投資者關於Binance.US平台不存在的交易控制,而 Sigma Chain參與操縱交易,人爲地營造交易量巨大的假象,哄擡加密貨幣的價格。訴狀稱,被告隱瞞了將數十億美元的投資者資產混合在一起並將其發送給第三方Merit Peak Limited的事實,該公司也由Zhao 擁有。

SEC主席Gary Gensler表示:“通過13項指控,我們指控Zhao和 Binance實體參與了廣泛的欺騙、利益衝突、缺乏披露和有意逃避法律的網絡。”

“趙和幣安在他們的風險控制和交易量方面誤導投資者,同時積極隱瞞平台運營者、其附屬做市商的操縱交易,甚至隱瞞投資者資金和加密資產的托管地點和托管人。他們試圖通過宣布他們在幕後無視的虛假控制來逃避美國證券法,以便他們可以將高價值的美國客戶留在他們的平台上。公衆應謹防將其辛苦賺來的資產投資於這些非法平台或在這些非法平台上投資。”

“趙和Binance實體不僅知道規則,他們還故意選擇規避這些規則,將他們的客戶和投資者置於風險之中——所有這些都是爲了最大化自己的利潤,”Gurbir S. SEC 執法部主任 Grewal說, “通過進行多次未注冊的發行,也沒有注冊,同時結合交易所、經紀人、交易商和清算機構的功能,趙控制的 Binance平台給投資者帶來了巨大的風險和利益衝突。這些風險和衝突只會因幣安平台缺乏透明度、對關聯方交易的依賴以及爲防止操縱交易而撒謊而加劇。盡管他們多年來一直努力不‘被追究責任’,但今天的投訴开始了這樣做的過程。”

SEC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提起的訴狀稱,至少從2017年7月开始,Binance.com和Binance.US雖然由Zhao控制,但作爲交易所、經紀人、交易商和清算機構運營,並且除其他外,來自美國客戶的交易費用至少賺取了116億美元的收入。

幣安表示,對這些指控感到“沮喪”,並堅稱已參與“善意”談判以達成和解。2023年11月,趙長鵬宣布辭去幣安CEO職務,並承認違反反洗錢要求。

法庭文件顯示,在任命監察員以確保幣安遵守所有法律後三年內,趙長鵬不得參與幣安的業務。但他被允許保留其對交易所的多數股權。

所受的處罰,遠低於檢察官試圖懲罰的三年

隨後,趙長鵬去美國接受審判,檢察官在備忘錄中表示,“趙打賭他不會被抓到,而且如果他被抓到,後果也不會像罪行那么嚴重。”“但趙被抓了,現在法院將決定趙應該爲他的罪行付出什么代價。”

趙長鵬被禁止離开美國,理由是,鑑於與阿聯酋與美國沒有引渡條約,而且趙長鵬是一位擁有大量資產的億萬富翁,如果他選擇不返回美國接受判決,政府可能無法確保他回國。

趙長鵬在接受判決前對法官說:“我很抱歉。我認爲承擔責任的第一步是充分認識到錯誤。我未能實施充分的反洗錢計劃……我現在意識到這個錯誤的嚴重性。”

趙長鵬的辯護律師辯稱,允許趙返回阿聯酋將使他能照顧他的伴侶和三個孩子,並爲他們的量刑做好准備。另據了解,趙長鵬有3個孩子是與幣圈一姐何一所生,不過,兩人並未結婚。

總體而言,有錢使鬼推磨,趙長鵬此次所受的處罰,遠低於檢察官試圖懲罰的三年。

按外媒的說法,法官、趙長的辯護律師甚至檢察官在兩個半小時的量刑聽證會上都承認,這位 47 歲的億萬富翁不是普通的刑事被告。相反,他是一個慈善家、一個做好事的人、一個第一次違法的人和一個顧家的男人,他自首了,接受一切可能發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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